高雄市政府于八十四年十月卅日通过市政会议之决议,同意成立文化局后,文化局的筹备工作前后经过了“筹备委员会”、“推动小组”及成立正式筹备处等三个阶段,其中许多民间文化团体亦积极的参与,并曾召开了多次筹备会议与公听会,经充分讨论与沟通后,终于在九十二年一月一日正式成立。
发展沿革
回顾这段艰辛的筹备过程,由于高雄市政府的努力与坚持、市议会的督促与支持、民间艺文界人士的参与及鼓励,文化局才能顺利成立。 本局设置有第一科、第二科、第三科、第四科、秘书室、会计室、人事室、政风室及文化中心管理处等负责本局相关业务推动。
重大纪事
八十四年 十 月 卅 日
高雄市政府第六六五次市政会议决议过同意成立文化局
八十五年十一月
市议会退回市府文化局成立案。并责成教育局组成立文化局筹备委员会及举办公听会
八十六年 二 月廿一日
高雄市文化局筹备委员会成立,并召开第一次会议
八十六年 三 月廿一日
文化局筹备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讨论文化局角色、定位与功能
八十六年 四 月十二日
文化局筹备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诗论文化局职掌
八十六年 五 月 三 日
文化局筹备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决议委员请陈姿仰及李俊贤两位委员举办两场公听会
八十六年 五 月廿七日
高雄市议会第四届第五次定期大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第四届第四次定期大会高雄市政府提案之“高雄市政府文化局组织规程”暨编制表,决议退回并附带建议:“请市政府邀请专家、学者筹组文化局筹备委员会,并举办公听会,广征各界意见后,再送会审议”
八十六年 五 月 卅 日
文化局筹备委员会第一梯次公听会,于南风文化底层举办,主题为高雄市文化特色及未来发展
八十六年 六 月 七 日
文化局筹备委员会第二梯次公听会,于中正文化中心会议室举行,主题为高雄市文化局的角色与定位
八十六年 七 月十二日
文化局筹备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讨论文化局组织及职掌构想草案
八十六年 七 月廿五日
文化局筹备委员会召开第六次会议,讨论文化局组织规程草案
八十六年 八 月 七 日
文化局筹备委员会召开第七次会议,讨论文化局组织规程草案,会中委员提出对于现行文化局人事任用方式的质疑
八十六年 九 月十五日
高雄市政府第七五九次市政会议通过新订“高雄市政府文化局组织规程”暨编制表案
八十六年 十 月十三日
新订“高雄市政府文化局组织规程”暨编制表案提至高雄市议会第四届第六次定期大会
八十七年 六 月 三 日
高雄市议会第四届第七次定期大会审议新订““高雄市政府文化局组织规程”暨编制表案,决议退回
八十八年 一 月廿七日
召开本市文化会议,针对“文化经济之发展”、“文化活动现况与展望”、“建构一个功能完备的文化行政机制”、“文化环境-城市环境经营与文化地景的塑造”等四大议题分组讨论,与会人员并建议成立文化局
八十八年 三 月 九 日
高雄市政府第八三四次市政会议决议修正通过高雄市政府组织自治条例第六条条文增列成立文化局
八十八年 四 月十六日
成立“文化局推动小组”,并召开第一次会议,讨论高雄市政府文化局组织规程草案部分条文修正案
八十八年 五 月 十 日
召开文化局推动小组第二次会议,讨论文化局组织规程暨编制表草案,并决议文化局办公地点暂定在财税大楼第十六及十七楼两层办公
八十八年 六 月廿一日
召开文化局推动小组第三次会议,讨论文化局成立后属单位编制
八十八年 七 月廿六日
召开文化局推动小组第四次会议,讨论文化局成立后第一年所需经费之详细资料及办理各项活动业务内容
八十八年 八 月廿三日
召开文化局推动小组第五次会议,讨论文化局成立计画书暨文化局办公场所
九十一年 五 月十六日
高雄市政府第八九四次市政会议通过“高雄市政府文化局筹备处设置要点”
九十一年 六 月廿八日
高雄市议会第五届第十一次临时会通过成立文化局
九十一年 七 月 一 日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筹备处成立
九十二年 一 月 一 日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