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管理全市科技奖励、技术市场和重大科技成果的推广工作。负责科技进步奖的评审和市科技先进集体、个人的评选、奖励;负责制定有关技术市场的规定措施,对技术合同法、专利法实施执法检查;会同有关方面指导、协调全市科技体制改革工作,负责管理民营科技型企业及技术贸易机构。
主要职责
高邮市科技局是市政府综合管理全市科技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并结合本市实际,组织制定全市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政策; 当好市委、市政府实施科教兴市战略的参谋和助手, 坚持科技与经济、社会的紧密结合, 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和推动工业、农业和社会事业的科技进步。
(二)组织制定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会同财政部门共同管理科技三项费用、科学事业费等; 协调有关部门综合运用财政、 金融、税收等经济手段, 加强对科技工作的宏观调控; 负责全市科技统计监测、评价工作和科技进步
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三)组织实施全市科技攻关、高新技术应用开发、农业发展、社会发展、软科学研究和星火、火炬、新产品研制、科技成果推广等重大科技计划; 负责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 承担
高新技术企业、外资“双密”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的初审、 申报和协调管理; 与有关部门共同认定新产品; 组织、协调农业综合试验示范基地和各类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
(四)负责全市重点科技成果的登记、鉴定、评审、奖励和推广。
(五)管理科技外事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组织、实施国外智力引进计划,对全市出国、出境的科技合作、交流、考察、培训的团组人员进行初审;接待我市来访、交流的国外专家;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创新工作。
(六)参与制定全市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人员队伍发展规划、计划与措施。协同有关方面制定专业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队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参与国家、省、市有实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政策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
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称评审、继续教育及管理工作;负责实施企业科技人员科技贡献回报制,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
(七) 归口管理全市专利工作。负责专利法及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执法检查;负责管理专利培训、代理、咨询、中介、开发及无形资产评估等服务机构;依法调处专利纠纷和查处冒充专利行为;组织、 指导专利技术实施及专利技术贸易;开展国际专利合作与交流,负责技术出口中有关专利审查确认工作。
(八)负责管理科技第三产业,归口管理软科学研究、科技信息、科技咨询业和民营科技等工作。 负责市专家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指导、协调市各部门和乡镇的科技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推动行业的科技进步; 牵头负责全市科技普及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市科技局设5个职能科室(均为股级)。 (一)办公室, (二)综合计划科, (三)科技管理科,(四)科技信息科,(五)科技合作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