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邮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扬办〔2019〕5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主要职责
(一)按照市政府要求,抓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扬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负责市政府重要会议的准备和市政府重大活动的筹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三)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领导同志讲话稿及其他文稿。
(四)办理上级党委、政府及部门下发的各类公文;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园区)报送的请示、报告,对请示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和乡镇(园区)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扬州市委市政府、市委市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和突发事件信息,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指示。
(七)负责省人大、省政协,扬州市人大、扬州市政协,市人大、市政协交市政府的有关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
(八)负责向省政府办公厅、扬州市政府办公室报送重要政务信息。围绕中心工作,搜集整理信息,开展调查研究,准确及时地向市政府领导同志反映情况,提出对策建议。
(九)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门户网站工作。
(十)统一刻制颁布市政府工作部门及直属单位印章,管理、使用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印章和介绍信。
(十一)负责全市大数据政策制定、开放共享、统筹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外事(港澳)工作的管理、服务和协调、处理。
(十三)负责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市行政中心后勤服务和安全保卫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秘书科。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日常运转。承担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月度办公会议等综合性会议的会务工作;承担市政府各委、办、局及直属单位印章制发;负责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印章管理、介绍信;负责市政府值班联络和来往人员接待安排;负责办理办公室系统党建、群团、纪检监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及目标考核等工作。
(二)文电科。负责公文的收发、登记、传递和分办、催办,公文规范审核、印发、归档工作,办理市政府各部门及乡镇(园区)的请示报告;负责会务安排、信件收发、报刊征订以及机要、保密工作。
(三)综合科。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领导同志的讲话稿和市政府召开的全局性、综合性会议文稿以及市政府重大工作综合情况报告;负责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专题会议记录和整理。
(四)农村工作科。负责联系农业农村等方面工作,负责起草、审核、修改、呈报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行文的农业农村类的文件、会议纪要;参与或组织农业农村类的问题调研;起草分管领导讲话稿和署名文章;做好分管领导的重要公务活动的安排、服务工作。
(五)经济运行科。负责联系经济发展等方面工作,负责起草、审核、修改、呈报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行文的经济类文件、会议纪要;参与或组织经济类的问题调研;起草分管领导讲话稿和署名文章;做好分管领导的重要公务活动的安排、服务工作。
(六)社会事业科。负责联系社会事业等方面工作,负责起草、审核、修改、呈报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行文的社会事业类文件、会议纪要;参与或组织社会事业类的问题调研;起草分管领导讲话稿和署名文章;做好分管领导的重要公务活动的安排、服务工作。
(七)城乡建设科。负责联系城乡建设、管理、自然资源等方面工作,负责起草、审核、修改、呈报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行文的城乡建设类文件、会议纪要;参与或组织城乡建设类的问题调研;起草分管领导讲话稿和署名文章;做好分管领导的重要公务活动的安排、服务工作。
(八)信息科(调研科)。负责搜集、整理、编写政务信息,按规定向省、扬州市报送信息;负责组织或承办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以及政策研究、决策咨询等工作;整理编辑《政务信息专报》《政务大事记》《调研参考》;配合文字综合工作。
(九)督办科。负责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分解和督查考核工作;承担市政府重要决定事项、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落实的督查和情况反馈等工作;负责政府系统的省、扬州市、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督促工作,承担与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有关委、办的工作联系。
(十)政务公开科。承担全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和政策解读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承办市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和政策解读等工作;承办“市长信箱”栏目、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办理和督查工作。
(十一)财务科。根据财政部门的年度预算定额标准,负责编制办公室及代管单位的年度预算,加强预算执行及专项资金管理,做好年度决算;负责办公室及代管单位财务收支、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定期进行检查分析;负责对办公室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十二)机关管理科。负责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管理及市行政中心公共设施维护、环境卫生、绿化维护管理等;做好安全保卫和物业管理工作;负责政府车队车辆调度和安全管理;协助做好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保卫工作和后勤服务工作,同时做好老干部工作。
(十四)外事管理科。负责全市外事(港澳)工作的归口管理;统筹安排、协调市领导的出访和外事活动;承担来我市访问的外宾、国际友人和外国记者的接待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各个层面的对外友好交往;负责外国人来邮的申办、管理工作;负责本市驻外代表处的工作;负责外事工作信息、外事活动资料的汇集、归档工作。
(十五)涉外事务科。负责全市因公临时出国(境)工作的归口管理;承担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的编制、团组人员资格审核以及护照(证)的申办、签证和收缴、管理工作;负责APEC商务旅行卡的申办、业务培训和管理工作;负责海外侨务工作,处理或协助处理重大涉外事件和案件。
(十六)数据管理科(网络运行科)。承担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负责全市政务信息数据库建设;负责全市信息基础设施和政务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承担市政府云计算中心日常运行管理和安全保障。
机关党组织,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机构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
人员编制
市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3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5名(其中副主任、市政府研究室主任1名、正科职),市政府研究室专职副主任1名,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名,市大数据管理局专职副局长1名。中层领导职数23名,其中正科长15名,副科长8名。
其他事项
市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市委、市政府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