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跷(苦水高高跷)
甘肃省永登县传统舞蹈
高跷(苦水高高跷),甘肃省永登县传统舞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历史渊源
苦水高高跷的表演历史悠久,相传从元末明初就已开始。苦水高高跷有个有趣的民间传说:在苦水街东,有一道岭叫长山岭,形象酷似一条巨龙。在明代以前,这里和大通河流域一样,山清水秀,绿树成荫。相传元末时期,朱元璋的军师刘伯温途经苦水时,发现长山岭是一道长龙,当即斩断了龙身,赶走了龙魂,至今长山岭还有“斩龙岘”的地名纪念此事。刘伯温斩断龙脉后,长山岭绿色植被就枯萎了,成为荒山秃岭。苦水街的人们盼望龙魂回归,让长山岭重披绿装,就从元末明初开始兴起了二月二闹社火的习俗。而苦水高高跷就是从那时起逐渐形成的。
舞蹈特色
表演形式
主要形式
苦水高高跷的表演主要以传统秦腔本戏为内容,表演者身着传统戏剧服装,画上秦腔戏剧脸谱,手持刀、枪、剑、戟、锤、矛等武器以及扇子、手绢等饰物,踩上高跷,排成长队,在太平鼓队的引导下上街表演。高跷上的演员有扮无唱,凌空表演绝活,似空中杂技。踩跷时演员要掌握“松紧合适帮跷腿,沉踏稳实不慌张,胆大心细迈步稳,用劲挺腰自远望”的方法要领。踩高跷的人数多少,由剧中人物多少决定。剧中人物多,踩高跷的人就多;人物少,踩高跷的人就少。传统中踩高跷都是男子的专利,而今,苦水街的青春女子也加入踩高跷的行列,给苦水高高跷增添新的色彩。
人物扮相
苦水高高跷一开始主要装扮的是天神和农民信仰的有关农业方面的神,如玉皇大帝、雷神、山神、土主、牛王、马祖等,脸上要戴面具。后来逐渐演变为秦腔传统剧目中的人物角色,生、旦、净、末、丑一应俱全。
表演剧目
苦水高高跷常表演的剧目有:《升官图》《回荆州》《大登殿》《彩楼配》《西游记》《水浒传》《黄河阵》《杨家将》《财神图》《春秋笔》《火熖驹》《五福堂》等三十余本传统秦腔剧目。
表演过程
永登县苦水镇苦水街还保留着古老而独具特色的高高跷傩社火艺术,它共举行4天。
第一天正月三十日清早,整个苦水街民众倾家出动清扫屋舍、院落、街道,各家门口挂彩灯,准备迎接高高跷天神。中午过后,南街栽挂幡杆,北街栽踩表杆。此杆一般高过四至五丈,杆的过心要一尺左右。杆栽好后,杆上要挂“幡条”“表条”。幡条与表条上写着奉请天神名位。被请的有渗金佛祖、本方土主、山神、牛王、马王、虫蝗、花果、水草诸神。幡表挂好后,鸣炮,锣鼓喧天,太平鼓、扇子鼓敲起,举行敬奉诸天神降临仪式。仪式举行完毕后,由天神撒食,食品有糖果、核桃、枣儿等。此食品用筐悬挂在幡杆与表杆面端,食物从空中落下后,人们都争抢吃此食品,特别是青年未育媳妇,据说吃了可以怀孕得子。
第二天二月初一,南北两街的“把式”分别到集中社火窝点练踩高高跷。由德高望重的老社火头为大伙“秘传”踩高高跷“绝技”。捆绑在人脚上的松木高跷脚九尺多高,加上人的高度就有一丈四五,每走一步约三至四尺长,加上手执武器,表演各种动作,确实是一个“绝活”演出,稍有不慎就有摔倒脚折的危险。所以踩高高跷的表演者,是智慧加胆量的最强者。最后选定当年参加闹高高跷的表演者,并分配他们担任各种角色。主要角色有天帝、天官、天神、包公、财神等,这些人物均穿各色蟒龙袍;天将、神帅、王朝、马汉、张龙、赵虎、岳飞、二郎神都穿战将虎靠;佛祖、老子、姜子牙均穿八卦道袍。
第三天二月初二是高高跷社火出街和民众斩妖魔吉日。正当午时,高高跷天神社火队在舞龙队、太平鼓队、扇鼓队的带领下,从南北不同方向汇集到苦水街,各位天神手舞宝刀、金戈和法器,脚用九尺红布罩着,高高的天神与群众汇成巨大的人流,形成了驱邪除魔、战胜恶魔妖道的壮观场面。
第四天二月初三是苦水街闹高高跷社火收场之日,此日下午要举行倒幡杆马倒踩仪式。表演者要在倒杆前脱掉社火服装,将散落在地上的幡条、表条与闹社火的废弃之物集中焚掉,灰尘撒到山间或河水中求得来年好运。
表演道具
苦水高高跷以高跷为主要表演道具,苦水高跷的突出特点是它的高,一般在9尺到1丈那么高,也就是说有3米多高,加上表演者的身高,其高度可达4.7米-5米。制造高跷的材料是上好的松木,脚蹬用柳木。
传承保护
传承状况
苦水街的高高跷是一项充满刺激的高难度、危险性较大的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尽管不愁后继乏人,但面临的问题很多,比如,高高跷艺术资料的挖掘整理、表演者的安全保险、表演道具服饰以及场地等,这都需要民间、政府等各方面的大力支持。
传承人物
巨海全,男,汉族,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甘肃省永登县申报,项目名称:高跷(苦水高高跷)。
保护措施
2001年-2002年,由苦水籍词曲作家杨昭亮经多年研究创作的电视音乐片《千禧龙抬头在乡村》和《龙抬头乡情》对苦水高高跷作了生动的介绍,苦水高高跷才有了正式的文字和音像记载。
2008年,苦水镇投资近50万元建成了苦水高高跷保护基地。
2009年,兰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和苦水镇共同投资近50万元,在苦水街村建成了占地近250平方米的首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和苦水高高跷传承基地。
2019年11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永登县文化馆获得“高跷(苦水高高跷)”项目保护单位资格。
2023年10月31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高跷(苦水高高跷)”项目保护单位永登县文化馆评估合格。
社会影响
重要活动
2004年7月,苦水高高跷在首届兰州市农民艺术节上亮相表演。
2009年9月,苦水高高跷应邀参加榆中首届民俗文化节展演。
2010年8月,苦水高高跷在上海世博会上进行了表演。
荣誉表彰
1989年,苦水高高跷参加兰州市政府组织的春节“三县五区”社火进城表演活动,获得优秀组织奖。
2000年6月,苦水高高跷参加国家旅游总局主办、甘肃省旅游局承办的“敦煌百年·黄河风情”旅游节,获得特色奖。
2005年春节,苦水高高跷在甘肃省精品社火表演兰州赛区获得表演特色奖。
2008年,在兰州文化庙会的非物质文化展演项目中,苦水高高跷获得表演特等奖。
2009年6月,苦水高高跷参加“中国成都第二届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并获得“太阳神鸟”金奖。
影片拍摄
2007年5月,甘肃卫视、文化影视频道拍摄苦水高高跷大型专题节目。
2008年5月,兰州电视台《兰州往事》栏目组在苦水拍摄苦水高高跷专题片。
参考资料
高跷(苦水高高跷).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5-04-09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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