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
教育部文件
高等学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是教育部于1999年10月14日发布的关于高等学校骨干教师的文件。
文件发布
1999年10月14日,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及其实施管理办法。
文件全文
高等学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
(1999年10月14日)
为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实施科教兴国战略,迎接只有经济的套占,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教育部制定了《面向21世界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这个跨世纪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计划,在全面规划的基础上,把“择优支持万名骨干教师”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为落实并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计划。
一、目的意义
加快培养和稳定高等学校骨干教师队伍是保持我国教育、科技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只有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的结构,提高教师的素质和水平,才能适应未来科技、教育、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才能迎接21世界知识经济的挑战。
在知识经济中,高等学校将成为知识创新的主力军,培养高层次创造性人才的主要阵地,是经济发展中高薪技术增长点的源头,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提供各类人才支持和知识贡献,建设高素质高水平的教师队伍是充分发挥高等学校优势,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保证。
为了促进科技、教育于经济的结合,教学、科研和生产之间必须相互结合,协调发展。鼓励学科交叉渗透,优化教师的知识结构,培养一支既善于教学又擅长科研的高素质骨干教师队伍,培养一批新型学科带头人。
2.我们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现状和存在问题
目前我国共有1000多所普通高等学校,其中普通本科高校604所,有研究生院的高校33所,“211工程”重点建设100所,高等学校拥有一支40多万人的教师队伍,其中有24万人参加科研,教授4万多人,副教授12多万人,讲师16多万人。有博士学位的2万多人,有硕士学位的近10万人,45-60岁的有10万人,45虽以下的以30多万人。
在贯彻落实《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基础上,通过实施各种教育、科技、人才计划规划等,如211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杰出人才基金等,我国高校教师队伍的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成为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教师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盖世队伍的结构需要不断优化;
——部分从事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教学任务的教师,科研能力不强;部分从事科研工作的教师,教学重视不够;教学和科研相互促进的环境尚未建立,难以适应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的需要;
——缺乏支持骨干教师队伍在专项计划,教学科研型骨干教师队伍的建设急待加强;
——教师的工作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我国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建设必须着眼于21世纪教育、科技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把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创新意识、培养和造就大批优秀学科带头人和骨干力量作为主要任务,为此,要深化改革和投入,通过集中支持一批优秀的骨干教师,大力提高我们高等学校的教学科研水平,造就一批拔尖人才,带动我国高等教育和科技事业的不宣而战。
3.培养和稳定骨干教师队伍,提高教学芷琳和科研水平,增强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是目前我国高等学校面临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这是关系到我国教育、科技事业兴衰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成败的大事。本计划的实施必将为推动上述问题的解决,起到巨大的作用。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1.指导思想
培养、稳定、提高、促进形成学术团队和梯队;促进教学科研基地的建设和发展;促进形成新兴学科生长点和新兴科学带头人的脱颖而出;促进高校科技创新水平的提高和创新人才培养。
2.指导原则
(1)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以项目为牵引,突出重点领域和战略方向,加强重点学科与新兴科学。
择优支持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紧密结合的农业、能源、信息、材料、资源欢迎、人口健康、空间、先进制造、交通、水利等重点研究领域的重大基础研究和高技术研究,大力提高高等学校解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面临的重大科技问题的能力。
加强对重点学科、新兴学科的布局及其学科前沿问题的研究,注重支持从事生命科学、信息科学、能源科学、环境科学、材料科学、空间科学、交叉科学等重点学科方面的骨干教师,培养和造就一批新兴学科带头人。
加强高校主要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的改革和建设,鼓励在教学和科研岗位上交叉工作,鼓励从事科研工作的教师承担基础课教学任务。
(2)以改革促发展,推动科研基地的优化组合,形成若干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基地。
注重支持重点研究领域和重点(新兴)学科方面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恩研究中心等科研基地,推动跨区域科研基地的优化组合和网上研究中心的建设。
(3)以人为本,把支持人和支持项目有机的结合起来。
要注重对申请人工作业绩,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的评价,同时也要注意对其申请项目的评审,鼓励在重点研究领域和重要的战略研究方向上申请研究项目,要有特色和创新。鼓励在新兴学科、交叉学科领域的研究工业。
(4)注重与其他计划的相互衔接。
注重对承担重点科研任务(如:攻关计划、攀登计划、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86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重大项目等)的骨干教师的支持。
(5)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坚持依靠专家,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目标和任务
从1999年至2003年,全国高等学校以竞争择优方式,分批竞选万名骨干教师,采取国家拨款和自筹经费相结合的办法增强科研经费支持力度,通过2-3年的集中支持,使其科研水平和教学质量有实质性的提高,造就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该学科研骨干教师队伍。推动教师队伍的整体建设,增强高等学校的科技创新势力和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能力。
四、主要措施
1.设置《高等学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专项资金。用于资助骨干教师开展创新研究和培养创造性人才。
2.改善改善教学科研条件,优化工作环境。有关高等学校要积极为骨干教师提供良好的教学科研台湾,有条件的高校要为他们配备助手或研究生,为他们营造有利于创新的良好环境。
3.积极支持骨干教师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支持骨干教师加强与国内外一流大学和科研基地进行实质性的合作,支持他们在国内外交叉工作,及时了解学科前沿,开拓新的研究领域。
4.鼓励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制定相应的规划或计划,在所属高等学校内择优资助教学科研骨干教师,开诊创新研究,推动骨干教师队伍建设。
5.鼓励高等学校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以及教育科技发展规律和趋势,规划学校发展方向和学科布局,突出特色和优势。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为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供人才制成和知识贡献。
五、实践办法
1.由教育部归口,会同有关部门(地方政府)组织实施《高等学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设立《高等学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领导小组,负责计划的规划、协调、重大问题的决策、并指导实施工作。
2.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办法,分层次组织进行。
3分期分批资助。概预部将根据专项资金的情况,分期分批评选和资助。1999年评选第一批,人数4000-5000名,连续支持2年(1999年和2000年)每年支持4万元,其中国拨2万元,自筹2万元,按项目申请,鼓励重点科研基地的骨干教师联合申请项目;鼓励跨科学的骨干教师联合申请项目,开展交叉学科前沿的探索研究;择优支持承担国家攻关项目、863项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项目、国家基金委重点重大项目等任务的骨干教师。
高等学校骨干教师自主计划的申报范围限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军队院校。首批骨干教师的重点申报范围是进入211工程建设的高等学校、国家重点科研基地[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依托的高等学校和部分军队院校。
最新修订时间:2021-11-24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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