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含
成人教育、
网络教育、
开放教育和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形式)是
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更新专业知识和提升
职业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建设技能型社会和学习型社会的重要支撑。
发展历程
2024年10月,教育部发文对考试招生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其中提出,自2025年秋季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不再使用“函授”“业余”的名称,统一为“非脱产”,各地各有关高校要提前谋划做好相关工作衔接。
2025年秋季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不再使用“函授”“业余”的名称,统一称为“非脱产”,原则上不再新增脱产形式的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点。
专业设置
2019年2月19日,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发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19年拟招生专业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7号),根据《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为加强专业设置统筹管理,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19年拟招生专业填报工作,各高校应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定位,按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规定的具体程序,在“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填报2019年拟招生专业相关信息。2017年各高校已对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专科专业目录,对招生专业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信息核验。
行为规范
日前,教育部会同
中央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工业与信息化部以及公安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启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的规范管理和专项治理工作,这是教育部在开启第二个百年目标的新征程之际,聚焦教育现代化目标,推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又一个重要举措。“通知”直指违法违规广告这一阻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改革发展的“顽疾”,从建立规范标准、强化主体责任、形成长效机制等方面入手,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广告发布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净化办学环境,推动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一)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须遵守国家广告监管和教育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未经高校法人书面授权或省级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审查备案,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不得发布或以教育咨询、学历提升服务等名义变相发布涉及具体高校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自学考试助学活动广告。有关书面授权或审查备案信息应主动向社会公开。未经用户同意,不得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宣传和咨询服务。
(二)高校应严格履行办学主体责任,完善广告宣传统一归口管理制度,做好内容审核。校内二级学院和高校设置的函授站、校外学习中心(含公共服务体系学习中心)不得自行开展或授权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开展广告宣传。对于发现涉及本校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违法违规广告,高校应主动交涉、澄清、处理并消除影响。
(三)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内容特别是有关入学条件、最低学习年限、学费标准及收取方式、报名途径、高校招生网站地址、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获取条件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合法,不得出现“无需学习”“无需上课”等虚假违规内容,不得出现“快速取证”“免考包过”“考不过退款”等对教育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不得模糊自学考试助学活动与主考学校学历教育的关系区别;不得混淆技师学院,专修学院、研修学院等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与开展学历教育高校的性质区别。
(四)各地有关主管部门应督促各大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新媒体平台、自媒体平台、APP(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加强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主体、内容的审核,对涉及虚假夸大违规信息进行有效过滤,不得发布无高校法人书面授权或省级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审查备案的相应广告及其他违法违规信息。
2022年8月17日,教育部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办好继续教育的决策部署,推动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规范、健康、有序发展,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全面规范、提高质量”为主线,对普通高校举办的学历继续教育改革作出全面部署,推动形成办学结构合理、质量标准完善、办学行为规范、监管措施有效、保障机制健全的新格局。
《实施意见》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全民终身学习理念,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治标与治本结合,加强内涵建设。按照“系统谋划、分类指导,育人为本、提高质量,夯实基础、强化能力,数字赋能、精准治理”的原则,形成与新发展阶段相适应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发展格局。
《实施意见》要求,主办高校应根据社会需要和自身办学定位、办学条件,遵循聚焦特色、控制规模、保证质量的原则,举办相应的学历继续教育,强化学历继续教育的公益属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普通高校举办的学历继续教育统一通过成人高考入学,统一专业教学基本要求,统一最低修业年限,统一毕业证书。推动中央部委所属高校举办“少而优、小而精”的学历继续教育,地方高校重点举办“服务地方、办学规范、规模适度、特色鲜明”的学历继续教育,高等职业学校重点面向一线从业人员,举办服务“知识更新、技术提升”的学历继续教育。
《实施意见》针对教育教学环节提出了一系列规范性要求。强调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开齐开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建立完善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体制机制;规范教学组织实施,加强对线上教学和线下面授的全过程管理;创新教育教学模式,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优势,结合实际开展混合式教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配足配好主讲教师、辅导教师和管理人员;严格落实办学基本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指南要求,保证人才培养规格和质量;进一步加强教材建设管理,压实管理职责,加大对优秀继续教育教材的支持力度;严格规范校外教学点设置条件和程序,控制布点数量和范围;建立健全监督评估机制,进行常态化质量评估监测。
《实施意见》强调,要深入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提升数字化公共服务水平,广泛汇聚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促进优质数字资源共建共享。主办高校要充分运用技术手段,创新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管理方式,提高办学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全面加强教育教学在线常态监测。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各主办高校要加强党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压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主办高校的主体责任,建立保障学历继续教育办学经费投入机制,加大对优秀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加强继续教育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完善违法违规广告治理工作机制,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改革发展营造清朗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