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碉,古代
部落和村寨用以防御外部侵犯的防御性建筑。土碉基本为四角,高度20米以内。高碉外观下宽上窄,随高度增加而内收,巍峨雄伟。
《隋书·附国传》载,附国人“俗好复仇,故垒石为巢而居,以避其患。其巢高至十余丈,下至五六丈,每级丈余,以木隔之,基方三四步、石巢上方二三步,状似浮图,于下级开小门。从内上通,夜必关闭,以防盗曲”。民国以后高碉的作用完全丧失;现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的康定、丹巴、九龙、雅江、道孚、新龙、白玉、德格、理塘、乡城、巴塘等县均有高碉遗留,其中以丹巴最为密集。按使用材料区分:以天然石块和粘土砌筑而成的石碉,主要分布于康定、丹巴、九龙、道孚、雅江、理塘、德格等县,用粘土夯筑而成的土碉主要分布于巴塘、乡城、新龙、白玉等县。造型分四角、六角、八角、十二角乃至十三角,高度为20一5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