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昌礼,男,1937年7月生,
山东鱼台鱼城人,195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2年2月参加工作,1963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历史档案系,大学文化程度。
人物履历
1952年-1956年,任山东鱼台县委通讯员,县民政局、县政府干部。
1956年-1959年,任山东济宁地委办公室干部,官桥矿务局宣传部干部。
1959年-1963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历史档案系学习。
1963年-1967年,任济宁地委档案局干部、副局长。
1967年-1969年,下放劳动。
1969年-1972年,任山东济宁地革委档案组负责人。
1973年-1976年,任共青团山东省委宣传部负责人。
1976年-1978年,任山东沂水县委副书记。
1978年-1984年,任山东日照县、沂水县委书记。
1984年-1986年,任山东东营市委副书记,省委副秘书长。
1986年-1988年,任山东省委常委、秘书长兼省委机关党委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
1988年-1991年,任山东省委常委、副省长兼省政府党组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
1991年-1992年,任山东省委副书记兼省委政法委书记。
1993年7月-1998年4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党组副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中央治理委员会委员。
1998年3月-2000年12月,任
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
担任职务
中共十三大代表,十四、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
曾兼职律师,山东大学兼职教授,中央综合治理委员会委员,山东法学会、行政管理协会、农学会名誉会长,1994年5月起任中国法官协会副会长。
代表作品
主编的《县级改革理论与实践》、《乡级改革理论与实践》、《村级改革理论与实践》等丛书曾获山东社会科学作品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