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村隶属于石鼓镇大同村委会 ,属于半山区。距离村委会8.00 公里,距离 镇10.00公里。国土面积0.19平方公里,海拔2,500.00米,年平均气温16℃,年降水量680毫米,适宜种植玉米、烤烟、云豆等农作物。有耕地282.00亩,其中人均
耕地3.40亩;有林地0.00亩。全村辖1个村民小组,有农户23户,有乡村人口82人,其中农业人口82人,劳动力50人,其中从事
第一产业人数49人。2006年全村经济总收入29.6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1,959.20 元。该村属于贫困村,农民收入主要以
烤烟.经济林果.
养殖业为主。
该村截止2006年底,已实现通水、电、路、电视、电话,无路灯。全村有23户通自来水,有23户通电,拥有电视机农户17户;安装固定电话或拥有移动电话的农户数8户,其中拥有移动电话农户数3户。
该村2006年
农村经济总收入29.60万元,其中:种植业收入20.70万元,畜牧业收入6.10万元,(其中,年内出栏肉猪75头,肉牛10头);林业收入2.30万元,第二、三产业收入0.50万元,
工资性收入2.0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959.20元,农民收入以烤烟.经济林果.养殖业等为主。全村外出务工收入2.00万元,其中,常年外出务工人数4人,在省内务工4人。
该村现有农户23户,共乡村人口82人,其中男性46人,女性36人。其中农业人口82人,劳动力50人。该村以僳僳族为主(是僳僳族、纳西族居地),其中僳僳族56人,纳西族族13人,其他民族13人。
该村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是:人居环境差,宅基拥挤;公益事业基础建设薄弱,人畜饮水水源不足,饮水管网严重老化,急需改造;农村电网没有进行农网改造,用电安全难以保证;乡村道路晴通雨阻;村内道路硬化程度较低,需要完善;村内排水沟渠、垃圾池、公厕、文化娱乐场所等急需建设,村容村貌差,须待整治,群众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发展畜牧业及二三产业。
该村今后的发展思路和重点是:以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目标,结合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群众思想文化整体素质的提高,大力推广农村实用科学技术,积极发展农村畜牧产业,努力提高牲畜养殖科学技术含量,提高养殖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