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宝玉
辽宁营口港务集团原董事长
高宝玉,男,汉族 ,中共党员,1954年10月出生,辽宁台安人,1977年10月参加工作,天津大学系统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
人物履历
1998年12月——1999年12月任营口港务局副局长、党委书记。
1999年12月——2000年02月任营口港务局局长兼党委副书记,营口银龙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营口中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2000年02月——2000年04月任营口外轮代理总公司副董事长。
2000年04月——2000年10月任营口顺达散货包装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0年10月——2000年03月任营口船货代理有限公司、 营口港务局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
2000年03月——2015年04月任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营口市第十三届、十四届人大代表,全国十届、十一届、十二届人大代表。
人物荣誉
年度中国十大港口风云人物。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5年03月20日,经辽宁省委批准,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高宝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免去职务
2015年4月2日,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召开干部大会。免去高宝玉的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职务,并建议免去其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2015年6月13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接受了高宝玉提出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双开处理
2015年8月14日,据辽宁省纪委消息: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对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高宝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高宝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
高宝玉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高宝玉开除党籍处分;由监察厅报请省政府批准给予行政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拉票贿选
2016年9月13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由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因拉票贿选当选无效。
一审判决
新华社沈阳12月31日电(记者范春生)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高宝玉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从中受贿2680余万元。记者从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高宝玉一案已结案,其构成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13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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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人物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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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