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高安市政府单位
高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宜春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厅字〔2018〕97号)、《中共宜春市委办公室、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安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宜办字〔2019〕6号)和《中共高安市委办公室、高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安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高办字〔2019〕1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办公室”)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办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宜春市委、市政府及其各部门和市委的公文呈(传)阅,提出贯彻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四)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五)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市政府各部门间相互协商后仍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国务院、省政府、宜春市政府和本级市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以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七)负责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的联系,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与政协委员的提案。
(八)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负责全市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电子政务)的建设和管理,指导、监督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承担无线电管理辅助协调工作。
(十)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督办省、宜春市政府和市政府领导指示。协调、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
(十一)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室公文出台前的法规性审核和解释工作,协调、衔接市政府负责法制的部门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和港澳工作政策法规,负责协调处理全市重大涉外和涉港涉澳工作。负责管理全市因公出国(境)和邀请外国人来访工作。配合开展对外友好城市等交流工作。
(十三)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宜春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牵头拟定全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落实国家、省、宜春市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等事项。承担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研究拟订全市金融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督促金融机构落实好国家、省、宜春市及本市的决策部署,负责组织实施市政府对地方金融机构、金融中介组织的管理和驻市金融机构的联系。
(十五)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市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行政股。办理文电收发、校核、打印、分发、呈传阅、公文交换;负责印鉴管理,承办市政府及办公室重要会议活动的会务工作、领导活动安排及需经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批准召开的各类会议的报批等工作;负责值班安排,文件与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密、利用和服务;承办接待事务和办公室后勤事务;负责机关财务、财产管理、无线电管理;处理人民来信、接待群众来访;负责本办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二)综合股。草拟、修改市政府文稿及市政府主要领导综合性讲话稿;参与调查研究及政务信息工作;处理市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工作;办理文电、会务并承担协调、查办和落实工作等。
(三)调研股。草拟、修改市政府文稿及市政府领导的讲话、新闻宣传、参阅文件、调查研究、政务信息等文稿,处理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工作,办理文电、会务并承担协调、查办和落实工作等。
(四)信息股。办理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促调研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的采编、收集和上报;对全市乡镇(街道、场)、市直部门的政务信息工作进行指导。
(五)市长督查室。督查市政府领导指示交办事项、市政府重要会议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催办上级下达的督办事项;负责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查,督促办理省、宜春市及本级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
(六)金融工作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国家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金融工作决定和工作部署;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修订地方性金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负责政府、政府职能部门及本地企业与金融机构的日常联系和合作,做好配合、协调、考评和信息交流工作。
(七)外事股。为全市因公出国(境)团组人员申办护照和签证;安排协调市领导的外事活动,协调本市各部门的外事涉外活动计划;协助处理发生在我市的重大涉外事件;负责组织接待重要外宾和来本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各国外交人员及进行采访的外国记者;了解和掌握本市外事工作情况和问题;会审涉外报道文稿。
(八)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拟订加强和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各地、各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负责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受理督办营商环境相关投诉、举报,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营商环境建设违法违纪行为。
(九)职能转变协调股。负责牵头拟定全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指导推进全市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承担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机关党群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行政编制
市政府办公室行政编制34名,工勤编制为11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股级职数9名。
市政府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现任领导
高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杨锦江
其他事项
本规定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最新修订时间:2023-05-05 09:42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