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增爵(1863~1932)字少农。陕西
米脂人。清
光绪十七年(1891)中举,次年中进士,以内阁中书担任玉牒馆修校。
不久,出任四川眉州、资州知州,率民团镇压当地
义和拳运动,杀害其首领。后辖地遇大灾,主持办粥厂;调查灾户,发放赈款。在
资州时曾惩处传教士。 升任成都知府后, 督办水利,清理积案,颇有成效。
1907年,王寅伯在成都逮捕一批革命党人,高力主少杀,使
杨维、
黄方等免于死难。
1913年10月至1914年1月,署理陕西民政长(根据北京政府《划一现行各省行政官厅组织令》,从1913年起都督不再兼管民政,设民政长为一省最高行政长官),卸职后在北京任参议院议员、大总统府顾问。曾上书当政者减免陕北各县田粮。
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十月接掌
巡警道王朴诚(王小儿),即系
巡警道第二次考取名列中等的40名合格医生之一。此外,还在六总区各设官办牛痘局一所,为儿童接种痘苗,以预防天花。总督
赵尔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