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
REACH法规框架下规定的一类有害物质。包括CMR 1&2(第1、2类
致癌、致诱变、致生殖毒性物质)、PBT(持久性、
生物累积性、毒性物质)、vPvB(高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物质)和其他对人体或环境产生不可逆影响的物质,如
内分泌干扰物质等。
物质简介
高关注物质(英文名称:substance of very high concern,SVHC)符合标准的经过复杂的评议过程,在经济和技术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将会纳入候选列表。对于候选列表上的物质,在物质和配制品产品中可能需要提交客户SDS(安全数据表);对于物品中含有候选列表中的高关注物质,可能涉及到向
欧盟ECHA(欧洲化学品管理署)进行通报的责任,其条件是:(1)该物质存在物品中的浓度大于0.1%(重量比W/W);(2)每个制造商或进口商每年制造或者进口的物品中该物质的总量超过1吨;(3)该物质作为此项用途尚未被注册过;(4)不能排除该物质与人体或环境的暴露。欧盟官方预计将有超过1500种的化学物质符合CMR、PBT、vPvB的标准。但由于成员国需要时间对候选物质进行评估,因此第一份高关注物质清单只包括15种物质。高关注物质清单以最少2年一次的频率保持更新。
什么时候需要通报物品中的高关注物质 (SVHC)?
对于满足REACH第57条规定的物质通常被认为是一种高关注物质(SVHC)。对于此类SVHC物质,并且满足以下条件的,按照REACH第7条第(2)款的要求需要进行通报:
(1)该物质已被列入须经许可才能允许使用的候选物质名单中(附件XIV);
(2)该物质存在物品中的浓度大于0.1%(重量比W/W);
(3)每个制造商或进口商每年制造或者进口的物品中该物质的总量超过1吨;
(4)该物质作为此项用途尚未被注册过。
然而,在正常合理以及可预见的使用和处置条件下,如果制造商或进口商可排除该物质对人体或环境造成暴露的可能性,那则无需进行通报。
正如在REACH第7条第(7)款中所规定的那样,关于高关注物质(SVHC)的通报,最迟不能晚于该物质被列入须经许可才能允许使用的候选物质清单后6个月内进行提交,该条款从2011年6月1日开始执行。对于物品中含有列入候选物质名单的物质的相关信息应该在该物质被纳入候选名单后,由该物品的供应商直接提交给该物品的接收方(REACH法规第33条)。当有物质被确定为符合第57条的标准,该候选物质清单将会不断进行更新。
第一份清单
法国递交了比其他国家更多的REACH首批高关注物质候选清单的提案。
第一份清单提名由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于6月30日公布,其中包含不少于3种邻苯二甲酸增塑剂、二甲苯麝香、蒽以及短链氯化石蜡。
成员国提交的16个高关注物质为:
蒽(PBT)* 德国
4,4’-二氨基二苯基甲烷 (CMR)* 德国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CMR) 奥地利
邻苯二甲酸丁苄酯(CMR) 奥地利
十二烷(PBT) 法国
氯化钴(CMR) 法国
五氧化砷(CMR) 法国
三氧化二砷(CMR) 法国
重铬酸铵二水合物(CMR) 法国
二甲苯麝香 (vPvB)* 荷兰
邻苯二甲酸双(2-乙基已醇)酯(CMR) 瑞典
六溴环十二烷(PBT) 瑞典
氯化石蜡 (PBT) 英国
氧化双三丁基锡(PBT) 挪威
酸式砷酸(CMR) 挪威
三乙基砷酸酯(CMR) 挪威
(* PBT = 持久性、生物蓄积性和毒性, CMR = 致癌性、诱变性和生殖毒性, vPvB = 高持久性、高生物蓄积性)
企业及其他利益关系者将可参与审议被提名物质在使用过程和暴露中的危险性,以及在使用中是否有适合的替代品。
审议将一直持续到8月14日,各成员国以及ECHA将有机会对相关评论做出回应。然后,ECHA的成员国委员会将在10月份的会议上投票选出正式的第一份高关注物质候选清单中的物质。
6月30日,ECHA宣布委员会决定在7月的会议上邀请15个对相关物质已注册的机构在将来的会议上旁听。其中将包括6个工业机关,6个分别代表消费者、环境、工人及动物福利利益的团体,以及2个科研机关。
正式候选物质清单一旦生效,将促进消费者对产品中存在的物质的知情权的需求,企业将必须在消费者提出请求的45天内作出回应。产品中的任何物质的浓度和吨位数达到规定标准,其生产商、进口商以及供应商也必须向ECHA进行通报。
ECHA对正式候选物质清单中的物质进行优先评估,为附件XIV优先列表选取相关物质,这些物质将被严格授权。这份优先列表将在2009年1月接受公众审议。
成员国可随时提议需要增加到候选物质清单中的物质。另一方面,欧洲委员会也在督促ECHA为将要增加的5个PBT物质准备卷宗。
同时,非政府组织正加速在9月17日发布他们第一个独立的候选物质清单。国际化学秘书处ChemSec决定称这份清单为“REACH SIN”清单,SIN=substitute it now 立刻替换它。这标志着他们正式开始督促商业上不要使用清单上的物质。他们期望这份清单比官方版本要更为长久。
ECHA6月30日在网站上开放公众审议区域。ECHA计划于年底对企业通过动物试验获取注册数据,以及对统一分类和标签的提案进行审议。
物质种类
企业应对
1.首先确定企业是否与欧盟有直接或间接的贸易往来。
2.然后确定企业自身的角色,是物质的生产商、配置品中物质的生产商还是成品的生产商。
3.当企业出口欧盟的是REACH框架下的物质时,需列出物质的化学名称、CAS号(美国化学文摘号)、EINECS号(欧洲现有商业化学品名录)及前三年的年出口量。
4.当企业出口欧盟的是REACH框架下的配置品时,需列出配置品中的组成成分及每种组分的化学名称、CAS号(美国化学文摘号)、EINECS号(欧洲现有商业化学品名录)及前三年的年出口量。
5.当企业出口欧盟的是REACH框架下的成品时,通过和自身的上游供应商取得联系,列出所有存在于成品中出口总量大于或等于1吨/年的物质,并判断其是否在正常或合理可预见的情况下会释放出来。同时对照REACH法规,确定成品中的物质是否包含REACH法规框架下规定的高关注物质。
6.其次确定由谁来为企业完成预注册及注册;企业在欧盟的进口商还是国内外的唯一代表。
7.确定预计企业自身准备完成注册的时间。8. 企业成立专门的REACH应对小组并为应对REACH法规做好财务预算。
案例:
某化工有限公司,每年向欧盟出口二氧化硅上千吨,且在欧盟的市场份额稳步增长。企业内部整理数据得出前三年的出口量分别为1100吨、1200吨、1300吨。
企业判断确定与欧盟有直接的贸易往来,并且角色是物质的生产商。
企业出口欧盟的是REACH框架下的物质,查得二氧化硅的CAS号、EINECS号分别为14464-46-1、238-455-4。
按照REACH法规中关于计算注册吨位的算法,计算前三年的平均值得出注册吨位数应为1200吨。通过和自己指定的唯一代表沟通,该公司领导层决定先进行预注册,来获得2-10年的注册缓冲期,并在2010年五月份进行注册。REACH法规规定,对于提交注册吨位数为1000吨以上的公司,在2008年6月1日~11月30日期间进行预注册,便可以获得2年的注册缓冲期,即在2010年之前该公司对欧盟贸易不受REACH法规影响。
第二批清单
2010年1月13日,欧洲化学品署(ECHA)确认14种物质被归入REACH法规授权候选清单中。
这14个物质包括:
五种蒽油
主要用于制造如蒽和炭黑等物质。
高温沥青,煤焦油
主要用于工业应用电极的生产中。
特定种类的硅酸铝耐火陶瓷纤维和氧化锆硅酸铝耐火陶瓷纤维。
2,4-二硝基甲苯
用于生产聚氨酯软泡沫的原料,甲苯二异氰酸酯。该物质也用于生产炸药的涂胶-塑化介质。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
作为硝化棉,纤维素醚,聚丙烯酸和聚醋酸乳液的一种增塑剂,并可与其他增塑剂结合作为一种胶凝助剂,广泛用于塑料,油漆,粘合剂,炸药原料和指甲油。
铬酸铅
用于生产颜料和染料,以及钼铬红(CI颜料红104)和铅铬黄(CI颜料黄34),都可作为颜料或涂层剂,用于工业和海洋涂料油漆涂料产品或水漆中。
三(2 -氯乙基)磷酸酯
主要用于在丙烯酸树脂,聚氨酯,聚氯乙烯和其他聚合物中,作为一种增塑剂添加剂和具有阻燃特性的粘度调节剂。
丙烯酰胺
同样被ECHA成员国委员会确认为高关注度物质(SVHC)。然而,欧洲常设法院院长已下令,应当暂停把丙烯酰胺归入候选物质清单,并最终归入REACH法规附件十四,直到对案例T-1/10R中临时豁免的诉讼终止。
德国提议了十四种物质中的八个物质,法国三个,欧盟委员会、奥地利、荷兰以及西班牙各一个。这一决定使候选清单中的物质一共增加到29个。
丙烯酰胺虽然被确定为高关注度物质,却暂时未被列入授权候选清单。
最新动态: 欧盟ECHA 2010年3月30日恢复 丙烯酰胺 列入第二批高关注物质清单
此后SVHCII 变成15种了。
详细清单
最新动态
据ECHA,2010年3月30日发布的最新公告,SVHC第二批高关注物质 恢复为15个
丙烯酰胺被列为高关注物质了,需要做检测的。(原文见扩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