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师范科
北洋政府时期培养小学教师的机构
高中师范科是北洋政府时期培养小学教师的机构。附设于高级中学。1922 年的《学校系统改革令》,即“新学制”规定,“高级中学分普通、农、工、商、师范、家事等科”,独立的师范学校修业 6 年,得单设,后 2 年或 3 年招收初级中学毕业生。但实行时,部分省将六年制的中等师范学校取消,或合并于高级中学,与其他科平行,或直接改为普通中学。
课程设置及师范生公费待遇均有变更。由于入师范科者较少,小学教师供不应求,引起社会舆论不满。 1929 年始,师范学校逐渐恢复独立设置,高级中学停招师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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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10-03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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