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保
一种保险欺诈行为
骗保是一种保险欺诈行为,常见的有骗医保、骗保险等情况。
相关案例
2018年11月14日晚,央视“焦点访谈”栏目曝光了沈阳市于洪区济华医院、沈阳友好肾病中医院内外勾结、骗取医保费用的问题。经调查,于洪区济华医院为民营一级综合医院,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口腔科等10个科室,核定床位55张,为于洪区城镇医保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沈阳友好肾病中医院位于大东区,为民营中医医院,核定床位150张,为大东区城镇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2018年12月,一篇“天津男子给妻子买3000余万保险后普吉岛杀妻”的报道引发关注。报道称,天津一男子在泰国普吉岛一别墅酒店将妻子残忍杀害后,伪造现场谎称“妻子溺亡”,事后家属发现若干受益人为该男子的保单。
2020年12月,据此前的媒体报道,安徽太和县东方医院等4家医院涉嫌虚开医疗项目以骗取医保资金的行为。报道称,有不少本不需要住院治疗的老人住进病房,为的仅仅是一次免费体检。
2022年2月,国家医疗保障局曝光2022年第一期曝光典型案件,共二十四例。
2022年,武汉市医疗保障局对同济医院2017年1月至2020年9月期间骨科高值耗材医保基金使用结算情况开展调查,发现该院骨科存在以不实耗材品规信息违规结算的问题,造成医保基金损失2334.36万元。
福州国德老年医院:包吃包住包接送 做白内障手术竟只要30元
2023年12月18日,《现场》记者在福州国德老年医院住院楼眼科看到,有一位老伯正在复查视力,老伯说,他一个月前在这里手术治疗了两只眼睛的白内障,自己只交了30元的住院伙食费,其他费用都不用自己出。
福州仓山荣益医院涉嫌骗保
福州仓山荣益医院招揽这么多老人来住院治疗是否涉嫌骗保,在2023年12月,相关媒体也报道过,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也到现场调查。记者了解到,今年1月底,福州仓山医疗保障局已经对福州仓山荣益医院违规问题进行处理,所涉违法问题已移交相关部门进行查办,待相关部门查办处理后,将以合适的方式公布荣益医院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结果。
处置案例
2018年12月15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办法明确了涉及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参保人员、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等的欺诈骗保行为。统筹地区医疗保障部门可按查实欺诈骗保金额的一定比例,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予以奖励,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原则上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
2019年,在大数据技术支撑下,南京市公安局对车险骗保进行了一次行业“大扫除”。此次“大扫除”,南京公安一次摧毁109个骗保团伙,查出骗保案近4000件,抓获团伙首要分子及相关人员356人。
2019年,云南省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截至2019年11月26日,全省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7857家,处理定点医药机构3984家,暂停医保服务299家,解除服务协议、关闭支付系统63家,实施行政处罚34家,追回医保基金1.9亿元,其中追回医保基金本金1.4亿元,曝光典型案例120件,对欺诈骗保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2020年12月16日,根据安徽省委主要负责人批示要求,安徽省纪委监委已派员赴太和县,指导督导市县联合调查组对媒体报道的太和县多家医院涉嫌骗保问题开展调查。截至12月19日,太和县公安机关已刑事拘留8人,太和县第五人民医院院长已被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普济中医院、东方医院、和美医院主要负责人正在接受调查。县医保局已暂停4家涉事医院医保结算。
2020年12月安徽省太和县4家医院涉嫌欺诈骗保问题:2020年12月,媒体曝光安徽省太和县4家医院涉嫌欺诈骗保问题。目前,已解除4家涉事医院医保服务协议、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取消14名医保医师资格,追回违规使用基金。全市有9家社会办医疗机构主动申请关停或暂停医保服务协议。
纪检监察机关已严肃追责问责阜阳市政府,太和县委、县政府等7个党组织(单位)和19名责任人(厅级干部1人、县处级干部7人、科级及以下干部11人)。其中,县医保局主持工作的副局长等5名责任人因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被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县内9家医院,查证3470人,采取强制措施56人,移送审查起诉25人,扣押冻结涉案资金360.9万元。
2022年4月18日,武汉市医保局发布通报称,对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简称“同济医院”),作出行政处理,并予以罚款合计5924.57万元,责令该院暂停骨科8个月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
2024年8月消息,以王某为首的诈骗团伙,利用他人医保卡分批次、分剂量在不同社区卫生中心配取药品,截至案发,被查处的药品近30吨。而在另一起医保诈骗案中,药贩子有偿借用医保卡或直接诱导参保人用医保卡多次到医院配取药品。最终,查处的医保卡多达105张,各类药品1万余盒。
处罚条例
2021年2月19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发布,将于2021年5月1日起实施。条例首次明确参保人员义务,若个人以骗保为目的,将医保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或重复享受医保待遇等,将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至12个月,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2024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医保骗保犯罪定罪处罚、法律适用等相关问题。《指导意见》准确认定医保骗保犯罪。明确医保骗保刑事案件、医疗保障基金的范围,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及其他个人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方式及相关犯罪行为的定罪处罚,以及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及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定罪处罚问题,确保准确认定犯罪。
数据统计
2024年8月消息,中国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2018年至2022年,全国累计检查定点医药机构318.9万家次,处理154.3万家次,追回医保资金771.3亿元。
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至2023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医保骗保犯罪案件共计1213件。其中,2021年审结306件;2022年审结407件;2023年审结500件,案件数量逐年增长且增幅较大。其中,部分职业骗保人组织化、分工化程度越来越高;团伙化、专业化特征明显。
法律出台
2024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两高一部”《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暨“两高”关于依法惩治医保骗保犯罪典型案例。典型案例中就有记者采访到的类似情况,以持医保卡到医院看病可以免费治病、免费接送、免费吃饭、免费住院以及出院时获赠药品或者现金等为噱头,吸引大量城乡医保持卡人到医院虚假诊治、住院,通过空刷医保卡方式骗取医保基金。指导意见指出,依法从严惩处医保骗保犯罪,重点打击幕后组织者、职业骗保人等。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事关国家长治久安。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14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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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