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尸官
旧时官府中负责检验尸体的小吏
验尸官和法医鉴定人负责领导法医小组的工作。验尸官通常负责审讯工作,无需医学或法医学技能。法医鉴定人通常是训练有素的法医病理学家,具备丰富的法医学经验。对那些没有法医学经验的验尸官,通常会派一名法医鉴定人担任其副手。
1.旧时官府中负责检验尸体的小吏。
宋 张耒 《记异》:“ 杨 ( 杨克勤 )问之 太清 宫人,与验尸官不异。”亦省作“ 验官 ”。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刑名·检肉尸》:“验官吏人等情愿甘罪无辞,保结是实。”
世界上最早的验尸官是中国秦代的“令史”。在秦代法医鉴定制度有了很大的进步。秦律规定,死因不明的案件原则上都要进行尸体检验,司法官如果违法不进行检验,将受到处罚。法医鉴定由专人负责,在当时,对活体和尸体的检验鉴定,通常是由级别很低的官吏——即“令史”进行的。
秦代的《封诊式》对法医鉴定的方法、程序等有较为详细的记载。
在人命案件中,鉴定检验的主要内容有尸体的位置、创伤的部位、数量、方向以及大小等。令史检验完成之后,必须提交书面报告,称为“爰书”,就是世界上最早的法医鉴定结论和现场勘察报告。
参考资料
详细释义 .百度词语解释.
最新修订时间:2023-05-17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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