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传制度
驿传制度
古代专门接待往来官员和政府文书传递业务的组织制度以及为此而征发的徭役制度。始于殷商。甲骨文有“骑士”、“车”、“驿传”等记载。春秋战国已有邮驿,《孟子·公孙丑上》:“孔子曰:‘德之流行,速于置邮而传命’。”秦统一后,广建驿道,邮驿发展迅速。汉承秦制,在通路上每30里置一驿所,供停留;各地设传舍,供歇宿。唐有车、马、船之分,设水驿、陆驿、水陆兼办三种,由兵部统辖。宋驿传由军队统管,设军邮局,置日夜兼行的急递铺,专递送军事文书。元代设有蒙古站赤(驿传之音译)及汉地的驿站。明代驿传有陆驿、水驿、驿站、递运所、急递铺、马快船等。清代有驿站、塘、台、所、铺等。古代驿站一般备有人夫、车马,并指办禀给、口粮,供传递文书及过境官员使用。清光绪时,随着新式邮政的建立而渐被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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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18-06-04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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