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丞,明清之制,各州县设有驿站之地,均设驿丞。掌管驿站中仪仗、车马、迎送之事,不入品。明各
府、州、县,据不同情况置驿丞,或有或无,或多或少,掌驿站车马迎送。清沿置,
官秩为未入流,
雍正六年(1728年)规定满人不得为驿丞。
明无名氏 《鸣凤记·驿里相逢》:“贬我为口外边城典史,又被当道不容,改为广西宜山驿丞。”清
孔尚任 《桃花扇·守楼》:“才关后户,又开前庭;迎官接客,卑职驿丞。”《清史稿·职官志三》:“驿丞,掌邮传迎送。凡舟车夫马,廪糗庖馔,视使客品秩为差,支直於府、州、县,籍其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