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堡法是出现于13世纪的封建城市法的立法汇编。以《
萨克森法典》和马德堡城市承审官法为基础编成。曾在德国东部传播,后又扩展到波兰、.立陶宛、白俄罗斯及乌克兰等地。其传播者为定居于立陶宛城市和俄国城市的波兰商人及日耳曼商人。波兰国王在敕令中曾明确规定取消城市中与马德堡法不一致的其他各法,城市可依据该法取得土地所有权。
波兰国王在敕令中曾明确规定取消城市中与马德堡法不一致的其他各法,城市可依据该法取得土地所有权。在该法生效的城市中,最高权力机关是主持日常事务和城市管理的“拉达”,“拉达”以市议长为首,司法职能则由陪审团行驶,他们均由精通该法的人充任。18世纪后马德堡法开始趋于衰落,乌克兰城市于1831年取消该法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