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认为,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社会是不符合理性和自然秩序的,所以应该把现存的私有制社会改造成“人人平等,人人是兄弟”的理想社会。为此,他注重和致力于拟定向未来共产主义的理想社会过渡的立法改革方案,主张通过立法改革使人类逐步恢复理性,限制人们的邪恶欲念,改革现行税制和土地制度,防止财产集中等等。但他坚持反对人们对改善物质生活的欲望和要求,而主张“苦修苦练的、禁绝一切生活享受的、斯巴达式的共产主义”,限制消费和生产,实行平均主义。
政治法律方面的主要著作有《论法制或法律的原则》、《论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论波兰的政治和法律》、《英国政府和法律概观》等著作,这是空想社会主义者第一次用法典的形式表达他们的政治主张。
马布利法律思想的理论基础也是自然法学说,他对自然状态、
自然人、自然权利、社会契约都有研究和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