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原(女),1930年生,辽宁
新民人。
全国妇联第五届常委,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全国妇联第六届执委。中共十三大代表。历任中央军委总干部管理部工作员;
北京大学法律系教员;
最高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副院长。
马原(女),1930年生,辽宁
新民人。195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5年毕业于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研究生班。历任中央军委总干部管理部工作员;
北京大学法律系教员;
最高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副院长;
全国妇联第五届常委,全国妇联第六届执委,中共十三大代表。曾担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中国法官协会常务副会长,中国女法官协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