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教师语文能力评核
基准试
香港教师语文能力评核(简称LPAT,是英语Language Proficiency Assessment for Teachers的缩写),又称为基准试,是香港语文科老师入职前的评估考试。根据规定,新入职的英语老师及普通话老师入职前考试成绩要达到基准,即所有科目的平均等级不能低於第3级,而当中只容许有一张卷的等级最低为2.5级。否则,来年不能任教有关科目。
简介
教师语文能力评核试由香港考试及评核局(考评局)及香港教育统筹局(教统局)共同主办,每年的3月和9月各举办一次。评核试公开让市民报名。报名地点是湾仔地铁站上盖的修顿中心12楼考评局。每科的报名费为港币200元,而说话卷及课堂语言运用的收费则为370元整。报名截止日期为开考前约两个月。未能考获基准的考生可以补考,直至达标为止。
除了课堂语言运用一卷由教统局负责外,其他各卷都由考评局负责。
实施要求
首届基准试於2001年3月3日举行,当时所有英文科及普通话科的新入职教师都要在入职两年内考获资格,否则就不可以再执教这两科;而现役教师则可选择考试,或修读认可的课程代替。2006年2月25日至26日是所有现役教师考取资格的最後机会。之後所有未合资格的老师都不可以用这两种语言在课室授课。
评核科目
[编辑]英文科
英文科评核共设五卷,分别为:
阅读 (Reading)
写作 (Writing)
聆听 (Listening)
说话 (Speaking)
课堂语言运用 (Classroom Language Assessment)
[编辑]普通话科
普通话科评核共设四卷,分别为:
聆听与认辨
拼音
口试
课堂语言运用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8-08 23:44
目录
概述
简介
实施要求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