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出口信用保险局是香港政府资助及担保的非盈利性半官方法定机构。成立于1966年。负责为本港的出口商提供一般商业保险公司不愿意承保风险保障,以保障香港出口商以信用方式输出货物或服务,不会因海外买方无力偿付贷款而蒙受资金上的损失。出口信用保险局的实付资本额为2000万港元,为了保证该局能偿付一切应付款项,承担更大的风险,香港政府于1989年将政府的担保由50亿港元增至60亿港元。出口信用保险局的承保范围: 第一是提供赔偿保障,可达投保人损失的90%; 第二是为保户提供信贷咨询,应保户要求调查买家信誉,或就有关交易的付款方式向保户提供意见; 第三是当保户收款出现问题时,向保户建议可采取的措施,以避免或减少损失。该局奉行自负盈亏的商业原则,是信用保险业国际总会的成员之一,具有广泛的国际联系网络。
香港出口信用保险局于1966年成立,它通过保护出口商免受意外出现的、不可担保的损失来、促进香港的出口贸易。该保险局为一切形式的短期信贷及其支付方式提供担保,受保信贷期限最长的是交货后180天以内。但对于资本货物或半资本货物的出口,它负责为支付期长达5年或5年以上的中、长期信贷提供担保。保险局还负责调查海外客户的信誉,并为香港出口商了解国际经济发展动向。该保险局的义务得到政府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