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人民法院
香河县人民法院
香河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4月,前身为香河县司法处。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香河县新华大街69号,全院有人员115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98%.
法院简介
香河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4月,前身是香河县司法处。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香河县新华大街69号。全院现有人数115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98%.法院队伍呈现出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特点。
机构设置
香河县人民法院现有院领导7人,设有立案庭(3人)、办公室(8人)、政治处(1人)、民事审判第一庭(6人)、民事审判第二庭(5人)、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3人)、调解庭(4人)、执行实施庭(5人)、执行裁决庭(6人)、申诉审查庭(4人)、执行办公室(5人)、刑事审判庭(6人)、信访办公室(2人)、司法技术室(3人)、审判监督庭(3人)、行政庭(5人)、法警队(5人)、研究室(2人)、监察室(2人)、审判管理办公室(2人)等20个内设机构,以及蒋辛屯法庭(4人)、安头屯法庭(4人)、安平法庭(4人)、五百户法庭(4人)、渠口法庭(4人)、淑阳法庭(1人)、刘宋法庭(1人)、钳屯法庭(1人)、钱旺法庭(1人)、新兴产业示范园法庭(1人)、家具城法庭(1人)、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庭(1人)和环保产业园区法庭(1人)等13个基层人民法庭。
法院建设
香河法院年均审理和执行案件4000件以上。近年来,香河法院在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及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坚持以创建“绿色法院”为统领(该院“绿色法院”创建工作已被河北省高院列入全省法院特色文化建设项目),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该院被中组部确定为“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试点单位”),以审判执行工作为中心,以公正司法为目标,确立了“三三五五五”工作思路,即坚持“公正立院、和谐兴院、管理强院”建院方针。坚持“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争创目标。总体要求是整体工作推进上水平,条块工作出亮点,争取创特色、出品牌。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讲团结促和谐、讲干事树形象、讲纪律促规范、讲学习提素质“五项原则”(即五讲)。强化能动司法理念,全面加强各项审执工作,提升服务保障大局能力;强化审执工作管理,不断提升审判绩效;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升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强化廉政建设和司法为民工作,提升司法公信力;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提升服务保障司法工作开展能力(即五强化五提升)。
所获荣誉
香河法院先后被省高院评为“全省优秀法院”、“全省后勤保障先进单位”,被廊坊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多次荣立集体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院长张海河同志被最高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地理位置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8-24 17:03
目录
概述
法院简介
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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