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会(
美国参议院&
美国众议院)设立了多个委员会,这些委员会审议立法并监督其管辖范围内的行政分支机构和计划。每个委员会都有一名主席和一名首席成员。主席职位由多数党所在政党的国会议员担任,而首席成员由少数党所在政党的国会议员担任。例如在第116届美国国会期间,民主党在众议院是多数党,共和党是少数党,这就表示众议院所有委员会的主席都是民主党人,所有委员会的首席成员都是共和党人。
在大多数美国国会的委员会中,少数党的领袖通常称作首席成员,但也有特例。在美国参议院拨款委员会、美国参议院印第安事务委员会、美国参议院道德特别委员会、美国参议院情报特别委员会这四个委员会中,并未设立首席成员一职,取而代之的是“副主席”(Vice Chairman)一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