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先秦卿大夫正妻所生的嫡长子以外的儿子。《左传.宣公二年》:“初,丽姬之乱,诅无畜群公子,自是晋无公族。及成公即位,乃宦卿之适而为之四,以为公族,又宦其馀子,其
庶子为公行。”杜预注:“馀子,嫡子之母弟也。”
2、泛指先秦卿大夫除嫡子之外的其他儿子。《左传.昭公二十八年》:“魏献子为政,分祁氏之田以为七县,分羊舌氏之田以为三县......魏戊为梗阳大夫,如徐吾为涂水大夫,韩固为马首大夫......赵朝为平阳大夫......谓知徐吾、赵朝、韩固、魏戊,馀子之不失职、能守业者也。”杜预注:“卿之庶子为馀子也。”《庄子.秋水》:“寿陵馀子学行于邯郸。”《吕氏春秋.报更》:“张仪,魏氏馀子也。”高诱注:“大夫庶子为馀子,受氏为张。”汉刘向《说苑.立节》:“佛肸用中牟叛,城北馀子独后至。”
3、亦指平民百姓家嫡长子外的其余儿子。先秦兵制,嫡长子为正卒,馀子为编外卒,即“羡卒”。《管子.问》:“馀子父母存不养而出离者几何人?馀子之胜甲兵有行伍者几何人?”《周礼.地官.小司徒》:“凡国之大事,致民;大故,致馀子。”孙诒让正义:“谓国被灾寇,则发六乡之馀子羡卒,以备守事及追胥也,余羡既发,则正卒亦发可知。”《逸周书.籴匡》:“成年,年谷足,馀子务艺;俭年,馀子务穑;大荒,馀子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