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级不锈钢
符合GB4806.9-2016规定
食品级不锈钢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不锈钢食具容器卫生标准》GB4806.9-2016规定的,在食品制作使用酸碱的过程中不锈钢不会溶出各种合金和有害物质金属材料
具体标准
各种存放食品的容器和食品加工机械应选用奥氏体或铁素体型不锈钢(1Cr18Ni9Ti,0Cr19Ni9, 1Cr18Ni9,1Cr17)。对于加工部分的磨具钻具也可以选用马氏体型不锈钢( 0Cr131Cr13,2Cr13,3Cr13) 。
具体的理化指标如下:
项 目 奥氏体型不锈钢铁素体 马氏体型不锈钢
铅(以Pb计),mg/L 4%乙酸浸泡液中 ≤ 1.0 1.0 。
铬(以Cr计),mg/L 4%乙酸浸泡液中 ≤ 0.5
镍(以Ni计),mg/L 4%乙酸浸泡液中 ≤ 3.0 1.0 。
(以Cd计),mg/L 4%乙酸溶液中 ≤ 0.02 0.02 。
砷(以As计),mg/L 4%乙酸溶液中 ≤ 0.04 0.04 。
注:浸泡条件均为煮沸30min,再室温24h。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06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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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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