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区(Airfield Area),是指供飞机起飞、着陆、滑行和停放使用的场地,包括跑道、升降带、跑道端安全区、滑行道、机坪以及机场周边对障碍物有限制要求的区域。
历史沿革
1944年12月7日,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于美国芝加哥订立《国际民用航空公约》(俗称芝加哥公约),该公约首次对飞行区等级作出技术规范。
1947年4月4日,《国际民用航空公约》正式生效。
1971年2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宣告承认《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并于1974年3月28日公约正式对中国生效。
1985年,中国首次发布对《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的执行性文件《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对民用机场飞行区等级做出了更为细致的规定。
2000年,《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进行了第一次修订。
2006年,《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进行了第二次修订。
2013年,《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进行了第三次修订。
2019年3月26日,中国民用航空局机场司发布《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第一修订案)》。
2021年12月1日,《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第四次修订生效。
分级办法
指标参数
机场飞行区按指标Ⅰ和指标Ⅱ进行分级,机场飞行区指标Ⅰ和指标Ⅱ应按拟使用该飞行区的飞机的特性确定。飞行区指标Ⅰ按拟使用该飞行区跑道的各类飞机中最长的基准飞行场地长度,分为1、2、3、4四个等级。飞行区指标Ⅱ按拟使用该飞行区跑道的各类飞机中的最大翼展或最大主起落架外轮外侧边的间距,分为A、B、C、D、E、F六个等级,两者中取其较高要求的等级。具体参数详见下表。
机场飞行区指标对机场可使用最大机型做出了限制,其运行的飞机特性也会有所差异,因此跑道宽度不能小于下表的规定值。
道肩是指与跑道、滑行道、机坪道面相接的经过整备作为道面与邻近土面之间过渡用的场地。跑道道肩的宽度应符合下列要求:1、跑道道面两侧道肩的最小宽度宜为1.5米;2、飞行区指标Ⅱ为D或E的跑道,其道面及道肩的总宽度应不小于60米;3、飞行区指标Ⅱ为F的跑道,若起降双发动机或三发动机的F类飞机,其道面及道肩的总宽度应不小于60米;4、飞行区指标Ⅱ为F的跑道,若起降四(或更多)发动机飞机,其道面及道肩的总宽度应不小于75米。
滑行道是指在陆地机场设置供飞机滑行并将机场的一部分与其他部分之间连接的规定通道,包括:1、机位滑行通道:机坪上仅供进入机位用的滑行道。2、机坪滑行道:位于机坪的滑行道,供飞机穿越机坪使用。3、快速出口滑行道:以锐角与跑道连接,供着陆飞机较快脱离跑道使用的滑行道。
滑行道道面宽度应使滑行飞机的驾驶舱位于滑行道中线标志上时,飞机的主起落架外侧主轮与滑行道道面边缘之间的净距不小于下表的规定值。
滑行道直线部分的道面宽度不小于下表的规定值。
飞行区指标Ⅱ为C、D、E、和F的滑行道应设置道肩。滑行道直线段道面及两侧道肩的总宽度应不小于下表的规定值。在滑行道弯道或交叉处等设有增补面的位置,其道肩宽度应不小于与其相联接的滑行道直线段的道肩宽度。
等级参数
飞行区等级由飞行区指标I和飞行区指标II构成,可分为1A、1B、1C,2A、2B、2C,3A、3B、3C、3D,4B、4C、4D、4E和4F。目前人类生产的航空器大多有其对应的飞行区指标,仅有
前苏联安东诺夫设计局(今属
乌克兰)研制生产的安AN-225型运输机超出了4F,其翼展高达88.4米,超出了F类翼展(65~80米)。F类主流民航机型包括三种,即空客A380、波音B747-8、波音B777-9(B777X)。
中国机场
民航机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2021年新增机场有荆州沙市机场、菏泽牡丹机场、芜湖宣州机场、成都天府国际机场、青岛胶东国际机场、郴州北湖机场、九江庐山机场、韶关丹霞机场和连云港花果山机场,撤销机场有
青岛流亭国际机场和
连云港白塔埠机场,共有248座民航机场(比上年底净增7座),其中15座4F级(比上年底净增2座)、37座4E级(比上年底净降1座)、37座4D级(比上年底净降1座)、154座4C级(比上年底净增7座)、4座3C级(与上年底持平)、1座1B级(与上年底持平)。
截至2022年12月,中国2022年新增机场有昭苏天马机场、湛江吴川机场、达州金垭机场、阿拉尔塔里木机场、鄂州花湖机场、塔什库尔干红其拉甫机场、山南隆子机场和日喀则定日机场,撤销机场有
湛江机场、
达州河市机场,共有254座民航机场(比上年底净增6座),其中15座4F级(与上年底持平)、39座4E级(比上年底净增2座)、37座4D级(与上年底持平)、158座4C级(比上年底净增4座)、4座3C级(与上年底持平)、1座1B级(与上年底持平)。
通用机场
2019年10月12日,中国颁证通用机场达239座,数量首超颁证运输机场;至2021年4月2日,中国在册通用机场数量已达543座;其中飞行区等级最高的为4D级(
南昌瑶湖机场、
肇东北大荒通用机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