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HTML 页面中可以两种方式指定颜色──以颜色名称或者表示 RGB 颜色值的数字。一个 RGB 颜色值由三个两位
十六进制数字组成,分别代表各自的颜色强度。
例如,颜色值 #FF0000 之所以被渲染为红色,是因为红色的值达到了最高值 FF (等于
十进制的 255)。
当你使用 !DOCTYPE 声明指定为标准兼容模式时,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6 和以后版本将忽略不遵从样式表(CSS)级别 1 的样式表声明。根据 CSS 1,以十六进制 RGB 值指定的颜色必须带有前导“#”字符。像“FFFFFF”这样的值将被忽略,而不会被理解为“#FFFFFF”(即白色),但 Internet Explorer 的先前版本是这么理解的。这影响所有接受颜色值的
属性。
注意 尽管这些颜色名称可能不被其它
浏览器使用,但 RGB 颜色值应该可以在不同浏览器间正确显示。如果想要为跨越不同浏览器工作的 Web 页指定颜色值,那么应该使用 RGB 颜色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