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清标,男,汉族,1960年9月18日出生于台湾省台中县,神州高中毕业,“
无党团结联盟”,曾任台中县议会议长、台湾地区第八届区域“立法委员”。
2008年台湾“立委”颜清标担任台中县议会议长期间,被控持有枪械及运用公费招待他人喝花酒,法院更二审时判决合并执行十一年徒刑。颜清标提起上诉;台湾地区“最高法院”后驳回持有枪械案的上诉,颜清标因持有枪械被判刑三年六个月定谳,贪污的部分则发回台湾“高等法院”重审。2008年8月21日入监服刑,由于并未被“褫夺公权”,仍保留“立委”身份。年底于狱内提案删减预算,开岛内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