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庆富,
浙江省平阳县人。浙南地区早期共产党员。曾参加浙南特委组织的第二期军政干部训练班(简称“干训班”)学习。自1947年起,历任浙南游击纵队第十区队第一分队分队长、
中国人民解放军浙南游击纵队第十区队队长、浙南游击纵队独立大队大队长等职。
1948年11月下旬,浙南游击队第十区队从平阳、泰顺边境秘密回到山门晓坑,获悉敌浙保四团二营从平、泰边界剿匪回来欲经过晓坑岭(位于平阳县晓坑乡西部,是平阳县西部的三大峻岭之一),队长颜庆富和教导员黄嘉斌商量,准备组织游击队和当地民兵就地消灭敌人。根据当时游击队只有30多人,几十支旧式步枪,而敌方有300多人,拥有2挺重机枪、15挺轻机枪、160多支长短枪和不少枪榴弹筒的情况。颜庆富、黄嘉斌决定采用伏击战术,打个敌人措手不及。11月28日上午8时,敌二营队伍爬到了晓坑岭头,敌营长见下岭方向无异常,就不留后卫,带队伍直向岭下走来。当敌人全部进入第十区队的伏击圈时,顿时排枪齐放,手榴弹开花。敌人欲组织还击,埋伏在半岭亭的游击队冲入敌阵,拦腰截断敌队伍。敌人慌忙向路下散开,山背上的民兵把早已准备好的石块铺天盖地从山上砸下来。这时,游击队的枪声、民兵的喊杀声、石块的滚动声,震天动地响成一片,敌人吓得魂飞魄散,抛掉武器和物资漫山乱窜,溃不成军。
这次战斗,毙敌21人,伤敌30多人,俘敌60多人(其中排以上军官7人),缴获轻机枪3挺,步枪60多支,短枪8支,子弹12000多发,手榴弹14箱,美制无线电台2部,军马1匹,还有其他大量军用物资。
1948年秋,为了打击敌人的反动气焰,鼓舞人民的革命斗志,平阳县委决定,武装攻打国民党灵溪警察所。9月25日,浙南游击队第十区队队长颜庆富带领五名游击队员和民兵,化装成卖柴的农民,从朝阳山出发,到灵溪警察所驻地灵溪岗头垟(今双台村)杨氏宗祠侦察地形及其内部情况。26日夜,颜庆富率领第十区队第一、第二小队30多人,分为四个战斗小组,从浦亭大湖出发,在平南区委的配合下。于当夜11时包围了警察所。在激战中杀死了警察所长,游击队缴获了大量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