颗粒制剂系指药物与适宜的
辅料制成干燥颗粒状的制剂,分为可溶颗粒剂、混悬颗粒剂和泡腾颗粒剂等。
三、
颗粒剂应干燥、颗粒均匀、色泽一致,无吸潮、软化、结块、潮解等现象。
【粒度】 除另有规定外,取单剂量包装的颗粒剂5包(瓶)或多剂量包装的颗粒剂1包(瓶),称定重量,置药筛内,过筛时筛保持水平状态,左右往返轻轻筛动3分钟。不能通过一号筛和能通过四号筛的颗粒和粉末总和,不得超过供试量的8.0%。
【溶化性】 取颗粒剂10g,加热水200ml,搅拌5分钟。可溶颗粒剂应全部溶化,或可允许有轻微浑浊,但不得有焦屑等杂质;混悬颗粒剂应能混悬均匀;
泡腾颗粒剂遇水时应即产生
二氧化碳气并呈泡腾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