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民酋长
官名
官名。北魏置。委任依附其政权的少数民族首领为之。可世袭。北齐沿置。有“第一领民酋长”,“第二领民酋长”,“第三领民酋长”等。
第一领民酋长。官名。北魏置。唐朝人修史时,因避讳改称“第一领人酋长”。主要授予依附北魏政权的北方少数民族首领,可世袭。未被列为中央政权的正式官职。在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及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皆未载此职品阶。北魏末期战乱后,北方边镇的军人集团地位提高,进入中央政权。北齐时,定为视从三品。
第二领民酋长。官名。北魏置。唐朝人修史时,因避讳改称“第二领人酋长”。主要授予依附北魏政权的北方少数民族首领,可世袭。未被列为中央政权的正式官职。在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及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皆未载此职品阶。北魏末期战乱后,北方边镇的军人集团地位提高,进入中央政权。北齐时,定为视从四品。
第三领民酋长。官名。北魏置。唐朝人修史时,因避讳改称“第三领人酋长”。主要授予依附北魏政权的北方少数民族首领,可世袭。未被列为中央政权的正式官职。在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及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皆未载此职品阶。北魏末期战乱后,北方边镇的军人集团地位提高,进入中央政权。北齐时,定为视从五品。
又有第一领民庶长,北齐置,视从四品;第二领民庶长,北齐置,视从五品;第三领民庶长,北齐置,视从六品。第一不领民酋长,北齐置,视四品;第二不领民酋长,北齐置,视五品;第三不领民酋长,北齐置,视六品。第一不领民庶长,北齐置,视五品;第二不领民庶长,北齐置,视六品;第三不领民庶长,北齐置,视七品。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5-16 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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