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二十六年(1597年)以第三甲第三十一名获赐
同进士出身。初授太湖知县,以“刚正有守”“勤于
课士”著称。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考选山东道监察御史。万历三十七年(1608年),巡按江西。回朝后改河南道监察御史。泰昌元年(1620年)八月,在乾清宫受
明光宗顾命。九月,擢大理寺右寺丞。天启年间,历任大理寺左寺丞、太常寺少卿、大理寺右少卿,至天启五年(1625年)八月升太仆寺卿。天启六年(1626年)八月,因其“久病家居”,被安排“冠带闲住”。崇祯元年(1628年)三月准复原官。此后事迹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