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音声作佛事之意。即用诵经、唱佛名乃至以歌舞音乐等供养佛的礼仪。《维摩经》卷下〈菩萨行品〉所云(大正14·553c)︰‘有以音声、语言、文字而作佛事。’即系此意。又,《法华经》〈方便品〉有言,若使人作乐,击鼓吹角贝,箫笛琴
箜篌,琵琶铙铜钹,如是众妙音,尽持以供养,皆已成佛道。《维摩经略疏》卷十云(大正38·699c)︰‘此间
耳根利故,用声尘起之。
未必但有声尘,便无五尘。如此间以声为佛事,亦放光明,亦
香云、
香盖、衣服等,以为佛事。但从胜者为正,其余是傍,故的判声为佛事。’此外,如由读诵、唱名等而得往生之益,以及闻法音而尘劳垢习自然不起等,皆是音声佛事之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