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新民
国家工商总局原副局长
韩新民,1942年3月出生,西安市临潼区人,现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第八届、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十届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
主要业绩
西安市临潼区人。生于1942年3月,中共党员。
1960年9月进入渭南师范学院物理专修科学习。
1962年9月,在渭南师范学院完成学业,后进入山东铝厂工作,先后任厂团委副书记、宣传科副科长、水泥厂党委副书记等职。1978年8月,调山东省淄博市工作,先后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委副书记、市长等职,其间曾在中央党校完成研究生学业。1994年10月,调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任副局长。2001年3月,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
第八届、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十届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
言论著作
在山东淄博工作期间,组织撰写了《关于发展乡镇企业的建议》一文,并获得山东省社会科学二等奖。与厉以宁等共同主编《中国工商管理全书》。
参考资料
会议报道.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韩新民资料.电视猫.
最新修订时间:2023-03-19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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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业绩
言论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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