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慧英
革命工作者,原衡阳专署教育科副科长
韩慧英(1903年~1968年7月6日),原名韩慧芝,化名王英,河北省高邑县人。192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赴陕西榆林、满洲、上海等地从事党的工作。几经考验。均顺利完成党所委托的任务。
早年经历
韩慧英,女,化名王英。1903年9月出生于直隶省(今河北省)高邑县。
1909年,韩慧英人直隶第一女子师范附属小学读书,后考人保定师范学校。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思想进步,曾因带头剪短发被学校勒令退学,全校师生为此闹了学潮,校方被迫收回成命。不久,校内出现了《新青年》、《向导》、《独秀文摘》等进步刊物,她如饥似渴地研读,受到启发,开始向往革命。1925年“五卅”惨案发生后,韩慧英毅然加入学生游行队伍,高呼反帝口号,同反动当局进行斗争。由于她在这场斗争中表现坚决、勇敢,同年6月,学校中共地下组织吸收她为中共党员。入党后,在学生中间积极开展革命活动,做了大量工作。
革命活动
1926年2月,韩慧英从师范学校毕业,由中共北方局派到陕北榆林,以教书为掩护,从事妇运工作。1927年2月,回到北京。在中共北京市委机关工作,负责文印管理,会议记录和北方局的联络。1927年4月,反动当局搜查苏联驻中国领事馆,李大钊等共产党员被捕,北方区委被破坏,北京地委的人员、文件转移后,留下韩慧英等人观察动向。不久,李大钊等人被害,市委转移到天津,代替中共北方局的工作,韩慧英随市委机关到了天津。这时韩慧英同陈为人结为夫妇。
1927年7月,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失败,为了挽救中国革命,中共中央于8月7日在汉口召开了紧急会议,确定了土地革命和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总方针。为了加强东北地区工作,决定派陈为人赴东北,传达贯彻“八七”会议精神,组建满洲省委,统一东北地区党的领导,韩慧英随陈为人一起北上,赴东北开辟工作。
1927年10月,中共满洲省委在哈尔滨召开了东北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成立了中共满洲省委临时委员会,陈为人为省委书记,韩慧英任妇女运动委员会书记兼做满洲省委机关工作。会议决定省委机关设在奉天,以陈为人和韩慧英的家庭为掩护。陈为人乔装为英美烟草公司买办,韩慧英为小学教员。为了工作方便,还雇了位老妇作佣人,组成了一个表面上看很富裕的家庭。
白天,韩慧英和满洲省委机关的女干部张光奇外出教书,晚间佣人睡下后,她俩就开始了紧张的工作,经常到深夜。除了抄写省委文件,还将陈为人摘录的中共中央《布尔什维克》刊物以及湖南、上海等地中共组织刊物中的一些资料汇编起来,刻写油印成《工农兵》小册子分发出去。此外,还负责分发各地党组织的活动经费。韩慧英工作踏实肯干,对人和蔼可亲,和她一起工作的人都亲切地称她韩大姐。她关心干部的成长,尤其是妇女干部,经常帮助她们学习文化,学习革命理论﹐启发大家的觉悟。如关碧云(李芳)、李玉兰等都直接得到过她的帮助。关碧云回忆起这段历史时,还深深怀念这位受人尊敬的韩大姐。
积极斗争
1929年2月,韩慧英随陈为人调上海,任中共中央交通员。1932年同陈为人一起负责中央文库工作。1935年2月的一天,韩慧英去上级机关送文件及党的经费预决算材料时,因这个机关遭破坏,她不幸被捕,就在军警要将她带走时,她急中生智,乘机将身上的文件和预决算材料扔进屋角的废纸堆里,保住了党的机密,也给自己争取出狱创造了条件。
1936年1月,韩慧英经党组织多方营救获释。出狱后,韩慧英不顾身体的虚弱,立即投入了紧张的工作。
1937年3月﹐陈为人因工作积劳成疾,病逝在上海。当时上海局势紧张﹐韩慧英带着3个幼小的孩子无法在上海继续活动,经中共组织批准将孩子送回陈为人的家乡湖南省江华县。在路上颠沛流离,韩慧英和孩子都生了脓疮。韩慧英病愈回上海找党组织接受任务时,因上海发生“八·一三”事变,党组织大部分转移,与党失去了联系。几经周折,于1938年5月,终于在长沙找到了中共地下组织负责人毛达恂。经组织介绍到长沙难民妇女救济工厂工作。同年11月,中共组织决定派韩慧英回江华县。然而,她到江华后,几次试图与当地党组织接头联系,都没有如愿,她再一次与党失去了联系。
韩慧英虽然与党组织失去了联系,但她没有终止过工作。抗日战争期间,她向青年学生宣传抗日救国的道理,揭露日本的侵华罪行。她组织妇女在沱江创办了纺织、绣花生产合作社,在群众中通过演戏、捐款等形式,进行抗日宣传。
解放战争时期,韩慧英在县立师范学校任教导主任。1949年中共广西桂东地下组织派人到江华地区开展革命活动,韩慧英积极掩护并向党组织负责人请求恢复党籍,她参与组织湘南人民翻身团、江华和平解放委员会、地下农民协会等活动。在为促成和平解放江华县的工作中,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建国之后
江华县解放后﹐韩慧英积极协助南下工作队建立人民政府,参加政府工作。于1950年提出申请,重新加入中国共产党。1950年1月至1953年12月,她任江华县人民委员会文教科副科长、科长;1954年1月至1957年10月,任中共江华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党训班副主任;1957年10月至1958年3月,任江华县文教部副部长;1958年3月至1960年10月,任中共江华县委宣传部副部长;1960年10月调衡阳专署任教育科副科长;1962年11月,任零陵专署教育科副科长,1964年退休后去长沙。
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她被诬为“叛徒”,倍受摧残,1968年7月6日不幸含冤病逝。终年65岁。
1986年9月18日,经中共中央组织部批准,恢复韩慧英1937年6月至1950年12月期间的党龄,确定其人党时间为1925年6月。1987年4月18日,湖南省委老干部局决定将韩慧英的骨灰安放到长沙革命陵园。
最新修订时间:2023-07-06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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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经历
革命活动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