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1998年09月14日在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项晓云。
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贷款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现任领导
行长:毕丹洋
企业发展
2024年6月24日发布公告,为推动利率市场化将于6月24日起,对零存整取、整存整取利率进行下调。其中,整存整取五年期产品利率将由2.70%下降至2.40%,整存整取三年期产品利率将由2.70%下调至2.60%(5万元及以上)、2.50%(5万元以下),整存整取二年期产品利率将由2.50%下调至2.35%。
参考资料
鞍山银行.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