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文谟,其撰文自称“澶州靳文谟”,澶州即是
直隶大名府
开州(今
河南省濮阳县)人。清康熙十二年(1673)进士,二十六年(1687)任新安知县,康熙41年(1702)任福建盐课监察御史。他一到任新安知县,凡对百姓不便之事,一律厘革改正,让群众放心过日子。他为人宽厚仁恕,躬亲勤政,夙兴夜寐不倦,百务修废立新。康熙二十五年四月,新安县城城楼、炮台、窝铺及县治楼,因飓风倒塌,一直欠缺经费而无法修葺使用。康熙二十七年(1688)冬,靳文谟带头倡议捐俸整葺,使衙署修复,县治管理正常运行;他节俭淡泊为士民倡,日用所需,仅足而止,分毫不损民间。如遇大小官司诉讼,则立行审决,并动之以情,晓之以义,将事件平息,庶民莫不悦服。他走马新安知县7年,有“古之良吏”之称。
俗话说世亊昌而修志。康熙二十六年(1687)靳文谟开始纂修《
新安县志》,教谕黄衮裳、训导许光岳、进士邓文蔚参辑。靳文谟编辑时,距康熙十一年(1672)知县李可成的四修县志有16年,靳文谟在序中写道:“谟承乏斯土,犹迨忽以从事,其如职守何?爰议延博识名流,广搜旁及;更自手加精核,援古证今;续后承前,十余年来之文献,于此而一新”。靳文谟修志一年,于二十七年冬告竣,为后人留下了丰富的历史信息,它包括舆图、天文、地理、职官、宫室、田赋、典礼、兵刑、选举、人物、防省、艺文、杂志等十三志,给我们了解距今326年前的古代深圳,提供了珍贵的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