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公务员职务的种类
我国《
公务员法
》第16条规定,
公务员职务
分为
领导职务
和
非领导职务
。
非领导职务层次
在
厅局级正职
以下设置,在省部级以上不设置非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由高至低分为巡视员、
副巡视员
、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
副主任科员
、科员、
办事员
。
种类
非领导职务由高至低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
主任科员
、
副主任科员
、科员、办事员。
依据
我国《公务员法》第16条规定,
公务员职务
分为领导职务和
非领导职务
。
任职条件
(一)巡视员应当任
厅局级副职
领导职务或者副巡视员五年以上;
(二)副巡视员应当
任县
处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者调研员五年以上;
(三)调研员应当任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四年以上;
(四)副调研员应当任
乡科级正职
领导职务或者主任科员四年以上;
(五)主任科员应当任
乡科级副职
领导职务或者副主任科员三年以上;
(六)副主任科员应当任科员三年以上;
(七)科员应当任办事员三年以上。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2-11 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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