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是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进行经营的行为。与
非法经营罪的定义不同,非法经营是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进行经营的行为,法律中包含
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 一 步 激 发 市 场 主 体 发 展 活 力 的 通 知(国发〔2021〕7号)》三(二)超范围经营非许可类则不予处罚,超范围经营非许可类事项≠非法经营,如超许可类进行经营,依据的是《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第五条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由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予以查处。
依据《最高检明确规范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执法司法标准》第二问 :民营企业的经营行为,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作出明确禁止性规定的,不得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一是严格按照刑法规定理解和适用非法经营罪中的“违反国家规定”。二是严格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慎用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的兜底条款,对于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办案中对是否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存在分歧的,应当作为法律适用问题向最高人民检察院请示。三是严格把握认定标准,坚决防止以未经批准登记代替“违反国家规定”的认定。
答: 一种是超非许可类经营,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 一 步 激 发 市 场 主 体 发 展 活 力 的 通 知》第三第(二)项:企业超经营范围开展非许可类经营活动的,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处罚。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一种是超许可类经营, 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2017年8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4号公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五条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由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予以查处;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予以查处。 ,具体的许可事项可以参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996项行政许可事项,国办发〔2023〕5号 对2022清单做出修改调整,形成了行政许可清单 2023 版;
答:备案不是行政许可。依据《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国发〔2013〕39号)》一(十六):不得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变相设定行政许可,不得以非行政许可审批为名变相设定行政许可。
答: 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三)我国实行了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9)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 。目前采取的是2022版负面清单,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发布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