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居留,具体说就是入境时,移民局发给的小白卡,也就是I-94表上的时间超过了就叫非法居留,即使是多次往返的签证,超过了也算非法居留。非法居留后也不能到第三国签证。但是如果你在美国非法打工,然后I-94表过期,不算逾期居留。但如果被移民局发现你非法打工,从被逮住的那天算起,你就是非法居留。
中国解释
非法居留是指在中国居(停)留的外国人,未在
签证或居留许可规定的有效停留期内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证件的违法行为。
由于非法居留问题过于复杂,其中有许多例外情况,所以我们在这里可能要用到许多“但是”来解释。
美国做法
到底非法居留180天、365天应从哪天算起呢?举例说,你入境时,移民局给你的小白卡写着在美国可居留两个月,如果你住满两个月后还没有离境,那么从过期那天算起,180天后你就被限制三年内不准再入境。但如果你到两个月的期限时请延期或申请改换身份,报上去申请的120天内不算黑,但如果移民局120天后没有批准你的申请,那么从121天开始你就是非法居留。大家都知道,由于移民局积案甚多,B-1、B-2签证延期需要120天到210天,如果移民局拖延了时间,致使你的身份黑了,虽说是移民局的责任,但身份黑了你自己仍然要承担后果。这就是我刚才说的,正当的法律程序到哪里去了?不知道。
根据移民法的解释,从三种不同的情况来具体看看怎样的情况下是非法居留。
第一种, 如 果是以F-1、J-1进入美国,你的I-94表上有DURATION OF STATUS的字样,意思是说只要在美国保持合法身份,你就不算非法居留。即使是申请延期或转换身份的申请被拒绝,那也许是因为你申请转换身份的条件不够,只要你没有非法打工,就不能算你身份黑了。如果拒绝的原因是因为非法打工或未保持身份,非法居留的时间则从被拒绝的日期算起。
第二种情况是,以B-1、B-2或H-1、H-2来美的人,他的I-94表上注明了在美国合法居住的日期。如延期或转换身份没有得到批准,如果移民局拒绝是在I-94到期之前,非法居留的日期从I-94到期的时间算起;如果拒绝是在I-94到期之后,但尚未超过120天,非法居留的时间则从移民局拒绝的日期算起。
第三种情况,如果I-94已经过期,也过了120天,非法居留那就从第121天算起,超过180天,出境后三年不得入境。
如果问要是不出境,移民局又没有查出来,是不是就没有问题了?我们说将有很大的问题。这跟另一个法律相关。原来的法律规定,不管你是非法打工还是逾期居留,只要你具备其他条件可以申请永久居民的话,只要交一千美元的罚款,可以依然在美调整成绿卡身份而不必离开美国。但那个法律已经失效,只要你身份黑了,即使有条件申请绿卡,你也必须先回到你原来的国家,离开美国之后才能再申请绿卡。但是一旦你离开美国,那个三年或十年不得入境的限制就落在了你头上。所以只要逾期居留超过规定的天数,就受三年或十年不准入境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