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所有人占有
法律术语
非所有人占有是指所有人以外的人对于所有人的财产进行事实上的控制。这种占有的特点是以他人所有权的存在为前提。
责任
他主占有人对占有授予人,在占有物灭失时,通常负有赔偿责任。
分类
非所有人占有又分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合法占有是指基于法律的规定或所有人的意志而享有的占有权利。非法占有则指无合法依据亦未取得所有人同意的占有。非法占有又分为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善意占有是指非法占有人在占有时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其占有为非法。恶意占有则指非法占有人在占有时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占有为非法。
保护方式
1.占有防御权
对于占有物急迫之侵夺,根据正当防卫原则,可采取适当的防卫措施;对于占有标的物急迫之危险.可采取适当避险措施。
2.占有物取回权
未经占有人之同意取走占有物,占有人有权取回。例如,A借予B一辆自行车,A未经B同意取走其自行车,B有权从A处取回自行车。这是因为非所有人占有比所有人占有负有更重的责任。A的自行车在自己的住所丢失,A只受一些损失,并无责任。如果A的自行车在B的住所丢失,B应对此负责任。
3.返还请求权
占有物被侵夺,占有人有权向侵夺人请求返还。即令因占有人自己的过失,占有物落入他人占有地,占有人也有权向落入地占有人请求返还。如楼上住户晒衣服不慎落于楼下。住户的占有地上.楼上住户有权请求返还。
4.排除妨害请求权
例如:邻居的浓烟侵入租用的房间,房客有权请求排除。
5.防止危险请求权
例如:在租用房子附近挖坑,建筑易于倾倒的建筑物,房子租用人有权请求防止危险。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8-20 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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