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形式谬误
逻辑学术语
非形式谬误与“形式谬误”相对。泛指一切并非由于推理形式的不正确而产生的各种谬误。亦即一种不正确的推理或论证,但其不正确性并非是因其具有无效的推理形式,而是因其推理中使用的语言具有歧义性,或其前提(论据)对结论(论题)的不相关性或不充分性。
分类
主要分为三类:(1)歧义性谬误。指在运用语言表达思想和交流思想的过程中,没有保持所用语言的确定性和明晰性,亦即在确定的语言环境下,没有保持所用词项、命题的确定性而产生的种种谬误。如语词歧义的谬误,语句歧义的谬误等;(2)相关谬误。指前提(论据)包含的信息似与结论(论题)的确立有关,而实际无关的种种谬误。如诉诸无知、诉诸怜悯、诉诸感情、诉诸权威的谬误,以及人身攻击、因人纳言、因人废言等谬误;(3)论据不足的谬误。指论题缺乏充足理由的支持而不能成立的谬误。如轻率概括的谬误,错误抽样的谬误,赌徒谬误,以及以先后为因果、机械类比的谬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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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5-12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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