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式会员资格,拥有此类会员资格的个人可从事在交易所
上市的所有期货和
期权合约的交易。
(4)政府证券市场会员资格,此种会员可进行列入政府证券市场类别的
期货合约交易。
结算会员指交易所
票据交换所(清算所)的会员。此种会员资格通常为资金实力强的大公司或
企业拥有,如由
期货经纪公司、商业经营机构、独立的
贸易公司以及
金融机构等。有些结算所也允许一些个人享有结算交易的特权,但只限于为自己帐户结算,不允许代客户结算。为确保交易所结算部门或
期货结算所财务的健全性,结算会员公司必须具备相当的财力。期货交易结算所对其会员
公司资本额的要求,依结算公司经营类别和规模的不同而各有所异。非会员既可指非交易所会员,也可指非清算所会员。
一般来说,非会员既可以是期货经纪公司,也可以是
贸易商和生产经营商,就如同会员可以是期货经纪公司,也可以是
贸易商和生产经营商一样。
在中国,根据
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工商局1995年10月27日制定、11月8日公布的(关于审核非期货经纪公司会员从事期货经纪业务的通知),一般非期货交易所会员是不允许经营期货
代理业务的。但是经国家工商局注册、
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期货经纪公司,即使是非会员,也可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