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科技厅
青海省政府工作部门
)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组织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负责组织制订科技项目计划,组织申报国家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实施管理。
主要职责
(一)拟订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起草有关法规和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牧区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技术市场的建设。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制定科技成果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五)负责编制和实施省级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基地发展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创新基地建设、科学工程建设规划,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六)拟订科普工作规划和政策,拟订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制定科技保密管理办法,负责相关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评估和科技统计管理,管理全省专利工作。
(七)组织拟订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
(九)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十)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省级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十二)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要领导
解源——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厅长、党组书记
元宁——副厅长 党组成员
李华——副厅长 党组成员
邢小方——副厅长 党组成员
周卫星——副厅长 党组成员
张旭——副厅长
周保——副厅长
张超远——副巡视员兼农村与社会发展处处长
许兆——厅长助理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文书档案、科技档案、财务、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安全保密和信访工作;承担科技宣传和相关新闻发布以及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与基础研究处(创新体系建设办公室):起草相关科技法规规章草案;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以及促进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政策、措施;拟订科普工作规划;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实施应用基础研究、软科学研究计划、科普计划、院士基金计划工作;组织推进全省创新体系建设;负责科研机构组建和调整的审核以及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等工作。
(三)发展计划处(重大专项办公室):拟订全省科技发展规划和编制年度科技计划,提出科技计划经费配置建议并组织实施;提出省级科技计划管理办法以及综合平衡、方案调整和相关配套政策的建议;负责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和国家要求计划项目的评估和验收;承担相关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新能源领域的科技计划(项目);负责省级科技重大专项、科技支撑计划和新能源、节能减排科技专项的组织实施工作;统筹国家各类科技计划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四)科研条件与财务处:编制本部门预算中的各项科技经费预决算并监督预算的执行;组织实施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和科技著作出版基金计划;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参与拟订重大科技投入政策和科技经费管理办法;负责本部门基本建设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五)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技术市场的建设与发展;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的认定工作;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国家火炬计划、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
(六)农村与社会发展处:拟订科技促进农村(牧区)与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推动相关科技成果转化示范;组织和指导农业科技园区的工作;推动农村牧区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科技促进新农村(牧区)建设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涉及农、林、牧、渔业、人口、资源、环境、民生等科技工作;承担相关领域省级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实施管理以及科技成果推广的管理工作;负责国家星火计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国家区域可持续发展促进行动、国家可持续发展试验区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七)人事处: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参与有关科技人才政策的制定;负责厅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直属机构
青海省科技厅国际合作办公室
职 能:负责全省对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项目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青海省农村牧区能源办公室
职 能:承担全省农牧区能源综合建设规划和年度项目计划的制定及能源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示范和推广工作。
青海省科技成果管理办公室
职 能:(挂青海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牌子),负责全省科技成果、技术市场和技术出口的管理及科技保密工作;承担全省科技奖励工作;负责科技成果管理的地方性法规的组织实施工作 。
职 能: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负责全省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
科研机构
“青海省国有科技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是经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授权以多种资本运营方式经营管理国有科技资产的国有独资公司。授权经营国有净资产总额 4398.37 万元。经营对象是国有科技资产,主要采取控股、参股等运做方式具体从事资产经营和资本运做。其主要职能概括为“管理、监督、投资、服务”。
青海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青海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青海省新能源研究所,成立于1983 年,隶属于青海省科技厅,是国内最早集科、工、贸为一体的太阳能光伏技术应用开发型研发机构之一。于2000 年整体转制成为科技型企业。拥有可再生能源乙级设计资质、建筑设计乙级、工程咨询丙级资质。重点专业是新能源, 主要业务包括大型并网光伏电站、独立光伏电站;风力发电、 风光互补发电;太阳能热利用; 地热能、生物质能开发利用和其它相关可再生能源节能技术科研开发应用;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建筑设计与施工以及可再生能源技术产品试验检测、技术培训等。
青海省科学器材公司
青海省科学嚣材公司正式成立于 1974 年 1 月,现公司注册资金 200 万元,总资产 1000 万元,年销售额 2000 余万元。
青海省测试计算中心
青海省科技创新中心(原省测试计算中心)成立于 1980 年,是隶属于省科技厅(原省科委)的一所科研公益服务型事业单位,于 2001 年转制为科技服务型企业,更名为青海省科技创新中心。
一、组织开展对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个体企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和先进管理思想的引进、示范和推广; 二、协助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对引进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消化、吸收和创新; 三、向企业和农牧民提供种养殖业新信息、资询和技术诊断服务; 四、为提高企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素质进行培训服务; 五、开展向省内外引资、引智、招商以及技术贸易; 六、承担政府委托的专项事务。
青海省机械科学研究所
青海省机械科技发展公司前身为青海省农牧机械科学研究所 , 随着科研体制改革的深入及业务范围的扩大,经青海省人民政府批准于 1984 年启用现名。 经过四十多年的发展,特别是近二十年的科技体制改革,该所已成为青海省具有一定规模的机械工业综合性技术开发应用研究机构。 主要以现代农业设施(自动化温室、大棚设计、温室配套装备等)、节水灌溉技术及设备、农副产品加工装备及通用进行设计制造为主。
青海高原工程机械科技发展公司
青海高原工程机械科技发展公司原为国家机械工业局(原机械工业部)所属科所。 1974 年为解决青藏铁路建设中存在的机电装备高原技术问题而建。原名为“西宁高原机电产品研究所”, 1982 年更名为“机械工业部西宁高原工程机构研究所”。
始建于1959年,是我省唯一具有化工行业技术咨询和工程设计资格的研究院。前身名称:为青海省化工设计研究所。
主要以本省地方资源的开发应用研究为主,主要从事盐化工、化肥、农药、精细化工、食品化工、油脂化工、无机化工等领域的研究及设计。
青海省轻工业研究所成立于一九七二年,现已成为我省轻工行业具有实力的专业应用型研究机构。 青海省轻工业研究所从食品发酵、皮革毛皮、日用化工等新产品的研制、开发、咨询、服务、转让到皮革皮产品质量的监督检验;从轻纺工业建筑设计及工艺设计到民用建筑的设计;从工程咨询、规划咨询、编制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到新项目投产后提供咨询等,全方位优质地为各工商户和大中小各类企业提供服务。
现以青海煤矿设计研究院及青海重工业勘察设计研究两块牌子沿用至今。 注重高海拨地区矿井设计特点,储如:高原冻土、高海拨矿井通讯与安全、高寒地区供排水、高原械电保护等。
研究方向(1)矿井防灭火;(2)急倾斜厚特厚煤层的开采方法;(3)井巷工程软岩及易风化破碎岩层的支护;(4)高原、高寒地区特点的地基处理。
参考资料
青海省科技厅.青海省国际互联网新闻中心.
青海省科技厅.青海省国际互联网.
直属机构.青海省科学技术厅.
最新修订时间:2024-07-20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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