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青海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青海省国防动员办公室是省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厅级。办公地址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路8号。
主要职责
青海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职能职责
(一)监督实施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拟订人民防空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起草人民防空法规和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的保障工作;监督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拟订群众防空组织的训练大纲和训练计划,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
(三)拟订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发展规划,指导和督促检查平战结合工作;对省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
(四)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物资,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五)战时组织人民群众开展防空袭,配合城市防卫、要地防空作战,协助有关部门消除空袭后果,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六)承办省政府和省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设4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处(人事处)、工程技术处、指挥通信处、财务处。另设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 人刘伟民
办公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昆仑路8号
一、青海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工业行业规划和信息化有关职责划给省经济委员会。具体包括:按规定权限,审核、核准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的拟订及组织实施。
(三)将省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成建制划给省交通厅。
(四)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政务公开,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二、青海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拟订全省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省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分析经济体制改革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四)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安排全省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全省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五)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组织协调三江源生态建设与保护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战略、规划,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铁路、民航机场规划、建设等方面的相关问题。
(六)承担组织编制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和西部开发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提出贫困地区开发和以工代赈政策及建设规划。引导和促进经济结构合理化布局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七)负责提出全省能源发展战略;拟定能源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资源配置意见并组织实施;起草能源规章、制度;按国家规定权限核准、验收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能源行业管理;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
(八)承担全省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负责组织国家战略物资在我省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引导物流市场,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省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应对气候变化、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一)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监测预测价格水平变动,提出价格水平调控目标;研究提出调整少数由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依法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十二)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规规章草案。按分工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
(十三)承担省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省西部开发领导小组、省生态保护与建设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四)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挂人事处牌子)
负责机关政务、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安全保密、信访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法制宣传教育;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工程管理处
起草人民防空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拟订人民防 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程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和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设与维护;推广应用人民防空工程技术成果;监督检查人民防空执法工作,依法实施行政项目审批;指导人民防空工程平战功能转换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战时人民防空工程平战转换方案实施,并组织恢复损毁的人民防空工程。
(三)指挥信息处
承担人民防空组织指挥的保障和指挥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人民防空指挥保障建设规划、城市防空袭预案、战时人口疏散计划及各项保障方案;组织指导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建设和防空袭演习工作;拟订群众防空组织的训练大纲和训练计划,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指导检查战备值勤;指导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设备开发利用及平战功能转 换,推进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战时组织人民群众开展防空袭斗争,配合城市防卫、要地防空作战,协助有关部门消除 空袭后果,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四)财务处
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物资;编报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监督执行人民防空经费预算;承担人民防空财务审计工作; 组织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的清查、登记、产权界定、资产统计、资产账卡的建立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五)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
现任领导
陈昌正:党组书记、主任
李白玉:党组成员、副主任
李志国:党组成员、副主任
苗杰:副主任
直属单位
(一)青海省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挂省人防基本指挥所牌子)
工作职责:承担全省人民防空指挥平台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承担全省防空袭演习演练、人民防空应急指挥通信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全省人民防空通信联络和战备值班执勤工作;承担全省人防指挥信息保障的业务指导工作。
(二)青海省人防平战结合管理中心
工作职责:承担全省人防工程平战功能转化的技术服务工作;承担防空防灾宣传教育场所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全省人民防空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全省人防工程平战结合的业务指导工作。
(三)青海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
工作职责:承担全省人防工程质量的技术支撑和服务工作;承担全省人防工程和防护设备质量的检查工作;承担人防工程质量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工作;承担全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的业务指导工作。
(四)青海省人防地下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承担地下工程维护管理和平时开发利用工作;承担地下工程战时人员、物资的掩蔽和疏散工作;承担西门口地下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参考资料
机构简介 .青海省人民防空办公室青海省国动委人民防空办公室.
主要职责.青海省政府.
内设机构.青海省人防办.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05 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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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