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青海师范大学教学机构
青海师范大学于1978年开展研究生教育,1994年被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3年获批成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我校设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具有同等学力申请研究生学位及优秀本科生免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学校面向包括港、澳、台地区在内的全国所有省(直辖市、自治区)招收研究生。学校各类在校研究2600余人。
基本情况
青海师范大学是以教师教育和文理基础学科为主,工、管、经济、艺术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学校创建于1956年。学校立足青藏,面向全国,已发展成为一所有影响的综合性师范大学,建校以来为国家培养各类毕业生10万余人,其中研究生近6500人。
学校现设有18个学院,拥有地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国史等13个省级重点学科,学科门类覆盖文学、理学、哲学、工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管理学、历史学、艺术等10大门类,形成了优势学科与特色学科相协调、基础学科与应用学科相结合、传统学科与新兴学科相促进的综合协调发展的格局。学校现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青海省重点实验室、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9个,青海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青海省人民政府-北京师范大学“高原科学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祁连山国家公园青海研究中心等各类研究中心(所)26个。
组织机构
发展历史
青海师范大学建校于1956年,研究生教育起始于1978年。
1994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2008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开展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工作的高等学校,获得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2009年,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专家组评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工作优秀办学单位。
2010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青海省政府批准,被确定为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2013年,获批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2014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2017年10月27日,青海师范大学筹备已久的研究生院在青海师范大学校海湖校区正式挂牌成立。
学科建设
青海师范大学设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具有同等学力申请研究生学位及优秀本科生免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
招生规模
学校面向包括港、澳、台地区在内的全国所有省(直辖市、自治区)招收研究生。截至2022年7月,学校各类在校研究2600余人。
师资队伍
现有博士生导师47人,硕士生导师29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0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双聘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讲座教授62人,客座教授94人,合作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73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117人。
管理职能
综合办公室
负责研究生院印章、介绍信及资产管理、各类综合办公室文件管理及归档、各类统计数据、信息的收集及整理工作;研究生毕业信息上报;来信来访处理,对外交流等事务的组织与安排。
学生工作办公室
负责研究生思想教育、日常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安全稳定工作、奖助学金、“三助一辅”学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入学、离校手续的办理与新生注册等工作;研究生的评优奖励工作;学生档案管理工作;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指导研究生会开展工作。
招生办公室
负责各类研究生的招生工作;推免生工作;编制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组织招生宣传、招生办公室咨询,组织报名、命题、考试、评卷、复试、资料的汇编和归档工作,负责研究生学籍管理、毕业生信息数据的采集、编制。
培养办公室
负责学术型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中期考核、考试成绩的管理与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开展学术型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创新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受理学术型研究生免修重修申请及研究生培养经费管理。
专业学位办公室
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中期考核、考试成绩的管理与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创新项目的实施与管理;落实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实习实习实践工作;协调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管理与维护工作。
学位与导师办公室
负责学位论文开题、检测、评审、答辩、学位授予等事项的组织与管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学位信息的汇总上报;学位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负责导师遴选、考核、培训组织实施,导师信息库的建设与管理。
参考资料
工作人员-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基本概况.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最新修订时间:2023-11-27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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