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监测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全市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落实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统筹协调经济和社会发展,研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承担组织编制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市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起草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生产力布局规划,提出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和对策;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研究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和土地政策,综合分析相关政策执行情况及效果,提出运用经济杠杆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地方企业债券发行计划;推进资本市场建设,协调指导企业上市工作,培育选择上市备选企业;协助国家主管部门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协调指导全市从事证券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有关工作。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组织实施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的有关工作;拟订全市投融资、计划管理等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所有制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和国民经济市场化的重大问题,提出推动非国有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建议。
(五)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调控政策,规划重大项目的布局;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权限,申报、审批政府投资、政府融资、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资金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按规定权限,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审核、转报工作;安排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年度计划;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的确定;申报、审批企业使用政府补助、转贷、贴息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负责办理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负责政府出资重大项目的稽察和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我市招标投标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对政府出资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工程咨询评估的行业管理。
(六)推进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做好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全市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衔接平衡全市农村经济、工业、能源、交通、高技术产业、服务业等规划和政策,监督规划和政策的实施,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实施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七)研究提出全市重要商品供求总量平衡和调控政策;组织实施国家下达的粮食、棉花等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按照国家拟订的战略物资储备计划,组织实施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编制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市级储备计划;综合平衡全市各类重要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总体布局,引导和调控市场。
(八)负责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参与拟订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发展政策;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方面的有关工作。
(九)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全市经济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全市能源节约、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综合协调和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全市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政策;拟订全市低碳经济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组织协调委机关日常工作;拟订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委机关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保卫、应急管理、信息宣传、政务公开、信访、督查督办、提案议案办复、财务、资产管理、对外联络、接待和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
高技术产业处
综合分析全市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组织拟订全市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相关高技术产业化工作;统筹全市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实施全市重大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成套装备的研制开发、工业性试验和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创新能力平台建设;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审核、转报工作;参与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审核申报工作、创新能力技术专项的审核申报工作;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发展。
发展规划处
提出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事业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统筹协调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提出规划专项投资初步建
议;组织拟订全市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和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及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参与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等有关前期论证工作;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参与申报、审批重大环境保护及污染治理项目、重大基本建设用地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政策;组织拟订跨区市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及政策建议;办理国家鼓励发展的内资项目确认书。
国民经济综合处
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提出全市促进经济发展调控以及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组织研究全市年度和半年计划报告;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进行全市宏观经济监测、预测、预警,提出维护经济安全的对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有关重要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参与委信息发布和宣传工作;指导市计划学会工作。承担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具体工作。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相关工作;对国民经济动员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协调相关重大问题;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
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
组织编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组织实施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实验区的有关工作;组织推进全市风险投资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风险投资机制;组织研究全市非国有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承担全市城乡统筹发展改革和小城镇综合改革的调研与指导工作;指导市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工作。
固定资产投资处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编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提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组织安排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年度计划;审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申报、审批企业使用政府补助、转贷、贴息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审核、转报工作;负责核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招标方式及招标方案;负责全市工程咨询单位资质管理,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对外经济贸易处
综合分析国际资本动态及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状况,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规划和优化结构的目标、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并提出备选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承担国外贷款、外商投资 (含合资、合作、外商独资、外商购并境内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增资等)和境外投资等方面限额以下项目核准和限额以上项目审核、转报工作,协调项目推进的重大问题;组织或参与我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重大项目的对外谈判;承担有关外资项目、外资企业技术改造和国外贷款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工作;负责粮食、棉花等重要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计划的上报和国家下达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或参与组织委有关外事活动。
农村经济处
提出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衔接平衡全市农、林、牧、渔、水利、气象、农机等专项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参与制定小城镇发展规划;负责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形势,提出对策建议;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审核、转报工作;提出政府投资农、林、牧、渔、水利、气象、农机等建设项目初步安排建议;负责安排市财力农林专项投资计划;参与相关重大项目的招标投标、初步设计、概算审查和竣工验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实施全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规划;衔接安排重点小城镇建设投资项目。
能源交通处
研究提出全市能源、交通产业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市能源、交通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监测和分析能源、交通产业发展建设状况,规划有关重大项目布局;承担全市能源、交通行业新建、扩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以及审核、
转报工作;负责全市能源、交通产业政府性资金投资项目的立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审查和审批;下达能源、交通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参与能源、交通产业重大项目的招标投标和竣工验收;组织协调铁路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市铁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工业发展处
综合分析预测工业发展现状、趋势和重大问题,研究工业发展重大战略,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衔接平衡各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汇总编制工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拟订全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综合性产业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组织协调重大产业基地建设;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承担车用乙醇汽油推广、稀土产业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审核、转报工作。
社会发展处
研究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和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和衔接平衡全市社会发展规划,汇总编制全市人口、教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年度计划;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劳动就业、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政法、民政、社会保障等政策的实施;研究社会发展领域投融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推进全市社会事业发展;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审核、转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人口发展计划和市属大中专学校招生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高等学校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设置审核意见并办理报批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资本市场发展处
研究提出全市资本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区域性资本市场发展规划;协调指导企业上市工作,培育选择上市备选企业;推进企业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融资工作,协调指导解决相关问题;负责全市拟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及股本变更事项的论证审理工作;协助国家主管部门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承担对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组织、证券经营机构、期货经营机构的协调指导。
政策法规处
组织协调、参与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招标投标的法规、规章草案和综合性政策;负责委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委系统行政执法情况监督检查;承担本系统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委机关其他法律事务。
人事处
负责委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组织指导所属单位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市节约能源办公室
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和节约型社会建设工作;拟订能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的有关政策、法规规章草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推行清洁生产;发展节能环保产业;负责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等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审核、转报,提出有关项目市财政专项资金补助安排建议;组织有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应用;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组织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及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认定;组织实施用能监测和节能目标考核;拟订应对气候变化、促进低碳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并协调实施;组织开展有关宣传和国际交流与合作。
下设机构
青岛市信息中心
承担市信息化网络工程项目建设、支行维护和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为政府及其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宏观经济发展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和信息服务;承担国家、省计划系统在我市信息网络节点建设和资源的建设、维护;承担国家经济信息系统业务,负责全市经济信息系统(各区、市信息中心)的业务组织与指导;负责全市软件产品的测评和登记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青岛市工程咨询院
青岛市工程咨询院(原青岛市工程投资咨询公司1988年8月成立),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本市最早成立的综合性工程咨询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隶属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咨询院具有国家综合甲级工程咨询资质,乙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和乙级工程监理资质及招投标代理资质,是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团体会员、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会员协会会员。
青岛市机电设备招标办公室
接受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委托,组织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项目中进口机电设备、国产设备和大宗物资材料以及安装工程的招标、政府采购的国际、国内招标,提供有关采购的信息及咨询服务等
人事变动
2021年12月29日,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解宏劲为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人员编制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138名,工勤人员编制11名。其中:主任1名(兼任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主任),副主任6名(其中1名兼任市服务业发展局局长);稽察特派员3名(原则上为副局级,根据工作需要也可由正局级干部担任);市节约能源办公室主任1名;市蓝色经济区建设办公室主任1名(正局级,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兼任)、副主任1名(副局级);正处级领导职数29名(含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名、市服务业发展局副局长1名、市节约能源办公室副主任3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21名。
办公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香港中路11号
现任领导
所获荣誉
2020年11月20日,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入选“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名单。
2021年9月,被授予全国“节约型机关”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