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下简称市政府办公厅)是市政府
工作部门,是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为正局级,加挂
青岛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口岸办)牌子。
主要职责
(一)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者组织起草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文电,负责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部委,省委、省政府以及各部门,市委以及市委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市)政府,外地政府等来文来电。
(二)负责市政府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三)负责组织筹备市政府重大活动、组织安排市政府领导同志政务活动,负责或者参与有关重大接待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并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
(五)承办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市)政府、功能区管理机构等请示、报告市政府的事项,提出拟办和审核意见,报市政府审批。
(六)对市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七)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调度掌握全市工作情况,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对重要工作部署进行综合协调。
(八)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市)政府、功能区管理机构等贯彻落实上级、市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以及领导同志指示要求的情况,并向领导同志提出有关建议。协助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市)政府、功能区管理机构等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参与全市综合考核有关工作。
(十)负责收集、整理、报送重要信息,组织信息调研工作,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一)负责协调政府系统舆情监控处置和报送政务舆情信息,履行市政府新闻发言人职责,协助组织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十二)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有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十三)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四)负责统筹研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承担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五)负责市政务服务热线、网络平台相关事项的受理、转办、督查、考核工作,承办省政务服务热线转办事项。
(十六)组织协调全市口岸建设管理、口岸开放与关闭审查报批、通关便利化、口岸营商环境建设、打击走私综合治理等方面工作。承担市口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七)统筹指导机关公共机构节能、公车改革等工作。
(十八)统一领导和管理市信访局,管理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
(十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分工
内设机构
(一)综合室。为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提供综合政务服务,负责市政府党组的服务工作。统筹协调市政府会议工作,组织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政府党组会议、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和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主持召开的专题会议。协助组织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协调市政府领导同志参加上级召开的会议,协调市政府视频会议的报批,指导政府系统会议组织工作,负责政府协商有关工作。负责综合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重要工作情况、工作报告并向上级报送,拟订市政府办公厅工作计划、工作要点并督促落实,起草、审核市政府办公厅重要综合文稿。负责市政府大事记、市政府办公厅《年鉴》编辑工作,负责中央、省驻青单位和政府系统办公室的联系服务工作。
(二)督查一室。负责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市政府有关重要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督办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专题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现场调研、外出考察、会见会谈交办事项的督办,承担上级领导同志批示事项的统筹督办。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督促检查工作。
(三)督查二室。负责《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目标责任分解和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市办实事的筛选和督办考核,负责新闻媒体曝光事项涉及政府部门职责的督办反馈,做好上级有关督查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参与全市综合考核工作。督查一室、督查二室对外可以市政府督查室名义开展工作。
(四)接待办公室。服务保障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政务活动,协调安排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政务活动。协调安排市政府接待工作,负责或者参与重大活动礼宾接待、市政府领导同志外出考察的联络协调工作。收集、管理市政府领导同志政务活动影像资料,负责公务活动礼品的登记上缴,指导全市政府系统接待工作。对外可以市政府接待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
(五)信息调研室。负责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信息以及国内外重要经济社会动态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组织开展信息调研。编辑政务信息刊物,组织指导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
(六)文秘处。负责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部委,省委、省政府以及各部门,市委以及市委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市)政府,外地政府等来文来电的分办和运转工作,审核、制发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出的文电。负责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公务信函、人民来信的接收转办。负责机要、印鉴管理、档案管理、市政府签署的合作协议审核等工作。负责厅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机要、保密工作,编辑《青岛市人民政府公报》,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
(七至十)秘书一至四处。以上四个处分别为市政府领导同志提供综合政务服务。承担文稿文件起草审核、公文办理、会议活动组织、调查研究、批件督办、交办事项落实、对外联络服务等工作。对市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十一)议案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政府系统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市政府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政协机关,市政府办公厅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的日常联系工作,协调市政府领导同志参加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有关会议、活动,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政协机关及其办公厅来文来函和有关审议意见的办理,负责督促落实市政府部门对口联系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工作,协调市政府领导同志联系服务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工作,配合推进民主协商有关工作。
(十二)政务服务热线协调处。负责统一受理、转办非紧急类政务服务热线、网络平台等渠道的投诉举报、咨询建议等事项,负责提供“社会保障卡”声讯服务工作。组织协调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建设,指导人员培训,开展宣传工作,承担政务服务热线数据汇总、分析、研判等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十三)政务服务热线督办处。负责非紧急类政务服务热线、网络平台等渠道受理事项的督办、考核、评价工作,负责现场协调督办市民反映的问题,指导建立解决市民集中关注问题的长效机制。配合监察机关做好行政问责方面的工作。
(十四)政务公开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承办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受理向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文件的公开发布、解释、整理汇编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事项的办理工作。组织协调市政府办公厅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承担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五)政务网络服务处。指导监督政府门户网站规划建设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安全、信息化终端管理维护,为市政府领导同志和厅机关提供日常电子政务服务。负责协调组织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协调政府系统舆情监控处置和报送政府舆情信息,与新闻舆情部门建立信息联动机制。
(十六)市政府总值班室。承担市政府政务值班工作,统筹政务值班规范化建设。负责市政府领导同志和市政府办公厅值班安排,汇总核实重要情况和突发事件,向国务院、省政府以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报送有关信息,传达并督促落实国务院、省政府以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批示要求,督促检查区(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负责人和值班室电话畅通情况。承担市政府领导同志和市政府系统主要负责同志外出请销假办理。负责非工作时间文件、会议等政务活动的受理和转办工作。负责市政府总值班室的日常建设管理,负责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三级值守平台和视频会议系统的管理维护。
(十七)职能转变综合处。负责组织拟订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组织开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收集交流相关信息。负责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相关迎检和考核工作。承担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八)职能转变协调处。指导、协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协调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等事项。指导协调教育、卫生健康、养老、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统筹提出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调整建议,协调推动立改废释工作。
(十九)职能转变督导处。督促检查落实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协调小组的决策部署、会议确定事项、重点工作任务以及“一次办好”改革政策落实情况。督促协调区(市)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解决放管服改革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二十)口岸管理处。负责编制口岸发展规划和年度口岸开放计划,承办口岸开放与关闭的申报工作,组织开展口岸重大课题调研,参与口岸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查和论证,负责统筹口岸大通关和口岸营商环境建设,督促落实口岸通关服务措施,负责口岸信息、业务数据的统计分析。
(二十一)口岸陆港处。组织协调陆港口岸、海关特殊监管区查验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协调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优化升级,组织协调口岸新建园区查验配套设施验收工作,负责推进口岸跨区域合作交流,提高多式联运通关便利化水平,协调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管理,推动“智慧口岸”发展。
(二十二)口岸海港处。协调推进新建、改扩建码头查验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组织开展新建码头泊位对外启用的审查、上报和验收工作。督促落实口岸通关服务措施,建立口岸安全联防联控机制,协调国际邮轮、特殊物资接卸、海上国际重大赛事和重大活动等通关保障,负责口岸检查检验单位联合办公的服务工作。
(二十三)口岸空港处。负责协调国际(地区)客运、货运航线开辟的通关保障工作,组织协调新建或者扩建机场查验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督促落实口岸通关服务措施,建立口岸安全联防联控机制,协调出入境客货集疏运工作,负责协调涉外重大活动的通关保障工作。
(二十四)口岸董家口处。负责组织协调董家口港口岸查验设施、配套设施、生活设施的规划建设,推进董家口港临时开放和正式开放工作,督促落实口岸通关服务措施,建立口岸安全联防联控机制。
(二十五)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处。负责拟订全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政策以及工作规划,协调开展打击走私联合行动和专项行动,对需要市政府解决的事宜进行协调。负责全市打击走私专项资金分配管理。组织开展打击走私宣传、教育、培训和信息化建设。对外可以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
(二十六)人事处。组织协调厅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审核制发厅内文电,负责厅党组会议、秘书长办公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工作例会和其他厅务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厅机关相关制度、会议确定事项、领导同志批示事项的督查落实,负责厅年度目标制定并组织实施和内部考评工作。负责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干部培训、社会保障等工作,协调安排市政府领导同志外出培训。负责市政府驻外机构的管理工作。
(二十七)行政处。负责厅机关财务、国有资产、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厅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和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厅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厅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统筹指导机关公共机构节能、公车改革等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厅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离退休工作处。负责部分市级离退休干部和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职能转变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着力精简行政审批,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推进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改善社会服务,激励创业创新,更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调动人的积极性和社会创造力。
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强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加强口岸运行绩效评估和动态管理,强化大通关统筹协调职能,推动实现口岸管理部门间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构筑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可预期、公开透明的口岸通商和营商环境。
行政编制
市政府办公厅机关行政编制180名。设主任1名(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兼任),副主任4名:正处级领导职数29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工作处处长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30名(含机关纪委书记1名)。
配备市政府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按市政府领导班子副职的职数配备。
市政府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其他事项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会同中共青岛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青岛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所获荣誉
2021年9月,被授予全国“节约型机关”称号。
地理位置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街道香港中路11号青岛市市级机关办公楼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